立即捐款

魯迅《立論》有感

原圖自維基百科

我夢見自己正在小學校的講堂上預備作文,向老師請教立論的方法。
「難!」老師從眼鏡圈外斜射出眼光來,看著我,說。「我告訴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個男孩,合家高興透頂了。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點好兆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他於是得到一番感謝。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他於是收回幾句恭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他於是得到一頓大家合力的痛打。
「說要死的必然,說富貴的許謊。但說謊的得好報,說必然的遭打。你……」
「我願意既不謊人,也不遭打。那麼,老師,我得怎麼說呢?」
「那麼,你得說:『啊呀!這孩子呵!您瞧!多麼……。啊唷!哈哈!嗬嗬!嗬,嗬嗬嗬嗬!』」

(《立論》魯迅)

我不經意地發現這篇文章的時候,冒起三種不同的想法。

第一,這篇文章是要諷刺「說謊的得好報,說必然的遭打」的虛偽現象吧。在現實世界裏,圓滑是少不免的,看見別人手抱的嬰兒,就算不長得不漂亮,也要稱讚可愛,就算不可愛,也要選一個五官比較好看的來稱讚,如嘴巴彎彎的,就算五官的選不下,也要讚嬰兒乖乖的,非得要找一個地方來讚美,這是社會現實,也是一種社交哲學。

第二個想法是,這篇短文不止是諷刺虛偽的現象,更深一層是要刺激文中那位教人支吾其詞的老師。要「既不謊人,也不遭打」,則要含糊應對、敷衍了事,這種處事手法是執行「駝鳥政策」,不說甚麼也就不用負責甚麼,這樣的老師還有資格教人「立論」嗎?「立論」是要有自己的立場,堅持自己的見解,而含糊應對的做法表示自己根本沒有立場,要麼虛偽到底,再多的謊話也要厚臉皮地說出,要麼誠實到底,承受被痛打的下場,這才是有自己的主見。

再深思下去,就有第三種想法,作者巧妙地用夢境來避過故事的不合理。即使人將來無論如何也要死是事實,也應好好用大腦思考這種場合是否適合說出來,而且人人都明白的道理也不用你說出來,就算不想說謊,也不一定要說出些眾人討厭的說話呀。人愈大,我就愈明白傷害他人的說話不必說出口,那一下子的氣話吞到肚裏去就由它散去吧。好好思考說出來的每句說話是否有道理,是否有看法、立場,如果想說廢話或是傷人的說話,要想想目的是甚麼,是否可以承受後果,不然的話,就選擇沉默是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