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陳志全向平機會投訴地鐵辱罵事件

(獨媒特約報導)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上月於地鐵車廂內被兩名女士以粗言辱罵,內容針對其性傾向,他今日到平機會投訴事件,坦然難以成功,但希望藉此促請政府檢視現行法例能否保障性小眾,考慮修訂法例或盡快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平機會承諾於一個月後回覆。

只能以「性騷擾」條文投訴

由於現行法例並不包括性傾向歧視範疇,因此陳志全是次以《性別歧視條例》下的「性騷擾」條文投訴兩名女士,但他坦言條例的保障範圍十分狹窄,投訴的成功率只有一半。

根據1995年通過的反歧視法例,《性別歧視條例》下的「性騷擾」條文的範疇只適用於貨品、設施或服務提供者向顧客、處所管理者向租客以及顧客向貨品、設施或服務提供者所作出性騷擾的情況。由於是次事件發生於公眾地方,陳志全又與兩名女士無任何關係,故成案的機會率並不高。

陳表示,昨日他已向政制及內地市務局「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投訴事件,雖然他對投訴的成功率並無信心,但「希望以這次投訴去檢視香港現行法例能否保障性小眾,讓政府知道是否應修訂現行法例或盡快立法。」

港鐵:片段未必能反映事實

對於有支持者建議他以《港鐵附例》第556B章第28H條投訴兩名女士講粗言穢語,陳表示會雖有考慮,但事實上應由港鐵去控告兩名女士。陳又提及,有支持者已就事件向港鐵投訴,但港鐵回應「片段未必能反映事實的全部」,而且當事人應該即時尋求協助;但當支持者反問「當車長到達時,兩名女士可能已經停止侮辱言論。」,港鐵回應人表示「又係喎!」陳表示對粗言穢語的接受程度較高,但是次事件已「超越了粗言穢語的極限」,言詞間針對陳的性傾向,所以向平機會作出投訴。

轟褚簡寧歪理連篇

今日資深傳媒人褚簡寧於《南華早報》撰文,指兩名女士即將指罵陳也享有其言論自由,又假設若果已故藝人張國榮仍在生,該兩名女士會與他合照,而非針對其性傾向。陳認為該篇文章「歪理連篇」,「一個人應否受到歧視,不應在於他是明星或平民、『靚仔』與否。」陳又指,「任何人因任何原因而對他人的性傾向作出攻擊都是一種歧視。」陳將會撰文到該報回應褚簡寧的文章,陳更質疑褚簡寧言下之意是鼓勵仇恨行為。

上星期(6月5日)大愛同盟聯同多個性小眾、婦女及宗教組織代表,發展45個團體的聯署聲明和訴求,敦促政府盡快就性傾向歧視立法。

記者:廖凱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