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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說「中立」

淺說「中立」

近年香港人似乎對「中立」一詞產生了微妙而複雜的情感:表面上「中立」開始失去那種公平公正的意義,反而予人一種冰冷無情,不分青紅皂白的感覺。香港人在越發兩立的政治環境下,事件的政治意義越沈重,以中立自居越困難。「中立」本身並無善惡之分,但在政治的光譜上任何位置都暗示了一個價值。以往光譜較短,任何立場和中立都可能是一步之遙;但在光譜兩極毫釐千里的當今香港,中立者往往是社會上的陌路人。立場之間距離越遠,差異越大。不論「中立」是代表光譜上的中間位置,或純粹是一種不表態的選擇,與中立的差異由模糊變得清晰,是導致中立和其他立場不相容的原因。以下會從三個角度探討「中立」的意義,藉此化解部分迷思。

一,公務員的政治中立

「政治中立」似乎有種魔力,像緊箍咒般牢牢抓住公務員。每逢公務員參與政治活動或發表意見,總會有聲音提醒他們恪守政治中立原則。然而,在大部分情況,批評者都是從字面上囫圇吞棗,有意無意地利用「政治中立」來壓抑公務員的表達權利。《公務員守則》規定「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在履行公職時(包括提供意見,作出決定或採取行動),他們不得受本身的黨派政治聯繫或黨派政治信念所支配或影響。」簡言之,守則所規定的是行政上的行為準則。「政治中立」實質是「行政中立」。公務員在履行職務必須不偏不倚,決不因對象的身分背景,政治立場等在行政處事上缺乏公允。在如斯設計目的上,「政治中立」是確保政府公信力的條件,而非扼殺公務員表達自由的工具。

由此可見,公務員在《守則》規定範圍內參與政治活動或發表意見,不會構成違反政治中立原則的問題。問題的焦點應該是,該行為有否影響政府的公信力。既然「政治中立」是確保政府的公信力,而《守則》同時明文規定「公務員必須以服務市民的精神和專業的態度行事」和「必須克盡厥職,面對公眾及處理公眾事宜時,既要公正持平和明智合理」,所以我相信公務員有責任在重大的政治議題上發表適度的意見。其目的倒不盡在於彰顯公務員的表達自由,而是盡他們「依憑實據提供資料和意見,並須準確表述方案及事實」之責任,確保政府整體的公信力。《禮記》有「事君有犯而無隱」之語,香港人有勇於犯人君之好惡的公務員,實為香港之福。今天不「格君心之非」,他日政府「舉枉錯諸直」,權力運用在邪曲之上,何以服人心?說到底,公務員都是盡服務香港之責任,發表經過理性洗禮的言論,何罪之有?這種情操和責任感是不容借「政治中立」之名而抹煞的。

二,傳媒的立場

友人曾經跟我說:「傳媒應該保持立場中立。」我當時的回應大概是:「傳媒必須客觀報導,但我們難以期待它們立場中立,而且這亦不是重點。」

傳統上,報導性的傳媒有兩大職能:報導和分析新聞。報導要求準確性,分析亦必須根據事實鋪陳,所以傳媒首要責任是確保內容客觀,盡量從多角度切入。然而,隨著傳媒在社會的影響力日漸增強,傳媒代表某種立場而意圖改變大眾觀點和意見的引誘力越發強烈。傳媒在非民主社會中以其強大力量控制民眾思想;在民主多元社會中力圖吸引支持者和改變社會。兩種情況下傳媒都缺乏保持立場中立的動機。

有意見認為,要求傳媒立場中立是為求報導更客觀,分析更全面。這要求無可厚非。但與其依靠某傳媒提供多元意見,倒不如多接觸不同傳媒,主動尋求不同觀點。現代社會資訊澎湃,立場百家爭鳴,單一傳媒殊難公平地為讀者論述每個立場。再者,基於商業考慮和影響力的自覺,傳媒不免會以立場標榜其社會定位,力尋公眾支持以圖影響社會輿論。在此錯綜複雜的世界,讀者更有責任決定如何選擇和消化訊息。

更重要的是,隨著國家機器日益強大, 傳媒在傳統報導和分析新聞的識能上,多了「監督政府」之責任。這正是傳統三權-行政、 立法、司法-以外所謂第四權(the fourth estate)的功效。要有效監督政府,傳媒在政治光譜上必然和政府不時形成對立的局勢。這說明為何傳媒不能輕易地保持立場中立。無論從傳媒的商業/政治動機或第四權的職能來看,立場中立並非一個最好選擇。歸根究底,在現代社會的建設上,傳媒的職責是建立一個尊重不同聲音的平台,成就民主發展。只要傳媒之間的影響力得到適度平衡,一個自覺讀者的理性分析始終不會受阻。傳媒和政治一樣,中立的立場無補系統上缺陷;傳媒需要的是不同立場之間的「勢力均衡(balance of power)」。要傳媒健康發展,就需要不一樣的傳媒,而不是千篇一律的複製品。讀者須要運用自覺的選擇和參與,來提升傳媒的層次,令不同立場者都可以在一個公平公開的環境下進行坦誠交流。這是培植多元文化和民主社會的唯一道路。

三,立場與道德

有段日子經常看見有人引用意大利詩人但丁(Dante Alighieri)的《神曲》,「地獄裏最熾熱的地方,是留給那些在出現重大道德危機時,仍要保持中立的人」(註一),間接指責那些不出來參與抗爭或在政治議題上三緘其口的市民。雖然我同意句中內容,但總覺得指控是混淆了立場和道德的觀念,並不公道。

歷史上發生過不少蹂躪人類的道德危機。無視良心的疾呼,任由黑暗吞噬人類心靈往往是文明墮落的主因。然而,現代社會道德價值多元,立場和道德價值難以建構在簡單的線性關係上。事實上,每一個人都有獨特的 moral matrix(註二),由錯綜複雜的價值形成:例如表面上有人比較重視群體關係,有人比較重視個人權益,但表象其實是價值較量之後其比重不一的反映。道德價值之間未必有內在矛盾,但其化學作用最後都會把人放置在立場線的一點上,把道德價值單一化。驟眼觀察,在缺乏瞭解對方內心的價值分析之情況下,結果往往淪為對異見者「否定生命價值」,「否定自由」等的指控。

試想像有恐怖分子在市中心放了一枚威力強大的炸彈,將會短時間內爆炸。幸好警方成功捉拿罪犯,並考慮以酷刑逼供。你會否贊成有關做法?在價值多元的社會,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答案。如果線性的道德價值理論成立,它必定把我們導向相同結果。在有關政治或道德的討論中,把自己重視的道德價值加諸在別人的立場上,不但漠視別人價值分析的過程,更會將自己的價值觀和別人立場胡亂扯上相關關係(correlation):誤以為與自己越遠的立場,其道德價值必然越低。實情是,立場中立並不代表道德中立或道德冷感,況且現實中道德中立是幾乎沒有可能。很多情況下,立場和道德形成正比關係是一種肇因於把自身價值觀和立場正當化的錯覺。稍有不慎就會跌入「正確價值觀」必然導向「正確立場」的邏輯謬誤中,殊不知其他「正確價值觀」必然導向不一樣的「正確立場」。

有人可能質疑上述說法是價值相對主義,是逃避審視價值真偽的做法。我認為這種說法是以偏概全。的確,價值衝突會導致某些議題難以達到共識。但假若溝通基於相同價值標準,我們不難窺見出爭議背後的邏輯結構,籍此審視出某立場上價值的真偽。由此路進,藉相同價值標準的共識,擴大並平衡不同觀點和價值,人總能跳脫道德的繁瑣層次,思忖出一個較合情合理的立場。但我們必須認清,這個合情合理的立場未必符合道德價值的「最高要求」,亦未必是唯一可取的立場。正如沒有完美或標準的人生一樣,立場也沒有完美的。我們不會因為沒有正確標準的人生,就否定道德價值真偽的存在。道理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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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句子是誤引。有關誤引的經過與歷史,可參考 http://quoteinvestigator.com/2015/01/14/hottest/
註二:Jonathan Haidt, The Righteous M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