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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招供,株連家屬」

「若不招供,株連家屬」

警察違規執法的新聞,無日無之,濫用暴力已經成為他們習慣,談不上是「新聞」。然而,違規這回事,沒有最離譜,只有更離譜。

根據獨媒報導,警方調查「蠔涌爆炸品案」時,早就一如大家所料地對疑犯施以酷刑。律師指面上有瘀傷的第三被告曾被一名「差婆」虐打膝頭、胸口、頸、肚、背部位置之餘,並令他手指麻痺。這名「差婆」更不知受了什麼「刺激」,「不明所以」地動用性暴力,拉扯第三被告的陰莖。而第二被告亦被警察虐打了「三獲」。可惜在監警會及投訴警察課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情況下,這些警渣多數逍遙法外。他們可繼續利用公權力施以酷刑,飽其淫慾,再「正氣凛然」地接受藍絲的歌功頌德,及「屈大媽」的護航。

施以酷刑已成警隊常態,算不上新奇事。反而警方竟然「回到過去」,竟然用上「株連」來恐嚇疑犯,橫蠻程度足叫人嘆為觀止。根據報導所指,第一、五被告都曾被威脅若不招供,將會拘捕其家人。但是,警察須有「合理懷疑」才可進行拘捕。若然其家人本身是沒有「合理懷疑」,應不會因為被告不合作而令到其家人突然有「合理懷疑」涉及案件吧?會,因為有樣東西叫「砌生豬肉」,此乃黑警專長,遠近馳名。這種「株連家屬」的威脅,亦有犯下恐嚇罪之嫌。如果該警察不只是恐嚇,而是真正有「若不招供,株連家屬」的想法,恐怕他不適合在現代居住。回到古代吧!那裡你可以奉命株連犯人九族、十族。更何況,古代捕快被稱為「不良人」,動輒拉人、鎖人,向百姓苛索「酒飯錢」、「買放錢」,比「有牌爛仔」更能發揮其無法無天的「黑警」本色。

看看在拘捕第六被告時,警員竟然威脅她若不合作,將令她的丈夫和父親「有麻煩」,不看清楚還以為是古惑仔執行私刑。不知該警員以為自己是「靚坤」,還是他根本就是黑幫臥底,本性難移?

警察如此無法無天,難怪有不少人質疑「蠔涌爆炸品案」部份「證物」是警方偽造的。可是當權者和愚民不斷縱容警察,警權不斷擴張。現在警隊更史無前例地進駐立法會。在這個先例下,行政機關很容易越權凌駕於立法機關,威脅到三權分立。到時,香港警察將可能成為由三權分立演變到「三權合作」的大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