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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16年 港人續爭內地子女居留權

人大釋法16年 港人續爭內地子女居留權

(獨媒特約報導)人大就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居港權釋法16周年,爭取子女居港權家長協會、居留權委員會和居留權大學多個團體,昨日(6月26日)到前行政長官董建華辦公室及中聯辦請願,要求放出11萬個空餘單程證名額申請,容許港人在內地所生、14歲以上的子女申請來港。他們高叫「不團聚不罷休」、「還我子女居港權」等口號,遞交信件予中聯辦。

甘浩望神父指,1999年1月終審法院作出判決,沒有規定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子女超出14歲便不可申請來港,而政府現行的寬免政策程序複雜、進度緩慢,許多老人在過身前亦不能與子女團聚。他指政府由1999年至今共剩餘約11萬單程證配額,若能讓出這些名額,這些老人便可得償所願。甘浩望又表示他們多次尋求香港政府協助不果,指「要等上面決定」,故前來中聯辦希望有所進展。

不願出鏡的候婆婆表示,今日出席請願的老人大多已等了十多年,只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與子女團聚。她指當年子女只有十六、七歲,既不符合資格申請來港,又沒有父母在身邊照顧。子女只能孤身在內地,「讀書返學、洗衫煮飯全部都要自己來」。候婆婆指雖然事隔多年子女已長大成人,但他們亦垂垂老矣希望能有子女在膝下陪伴。她表示有老人家如今已屆八十,十分希望能與子女團聚,「有佢地陪住,死咗都眼閉」。

請願人士中有不少老人,行動完結後,他們由甘若望神父安排離開,參加晚上的燭光晚會。

終審法院於1999年1月28日判決,指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不論歲數皆有居港權。但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聲稱若按終審法院判決,將有167萬人來港,引起恐慌。人大於同年6月26日釋法,推翻終審法院決定。雖然後來港府酌情批准超齡子女申請來港,但需時甚久,不少超齡子女父母已屆老年甚至離世。

記者:鄭樂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