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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豬不吃狗(狗肉的道德之一)

吃豬不吃狗(狗肉的道德之一)

台灣的錢永祥先生是華人世界裏的動物哲學先驅,他有兩套說法是我特別服膺的。一套關乎實踐,叫做「量化素食主義」,大意是若要出於道德理由而茹素,不一定得馬上全面戒葷,盡可以試着一步步來,逐漸縮小自己傷害動物的範圍。另一套則關乎理論,取自Steven Pinker的研究,相信人類文明的演化是個道德範圍擴大的過程。從一開始對某些種族、性別和性取向的人所受到的迫害視而不見,到再也無法坐視他們承受痛苦,這是個人類敏感度增加的歷程。我們現在開始關心動物權益,不忍牠們受難,正是這種過程的最新階段。

於是去年玉林狗肉節舉辦期間,我替大陸一個素食推廣組織錄了一段影像,簡單介紹錢先生這些說法,希望大家了解,不吃狗肉,乃是人類逐步擺脫殘忍,增加道德感受能力的結果。當然,這個名聲響亮的狗肉節今年還是依期不誤,無論多少人反對,多少人抗議,似乎都起不了太大作用。除了地方利益驅動,它背後想必得有些說得過去的理由,可以讓人認同。其中一個最有力的辯詞,大概就是一則對我那段錄影的如下反駁:「甚麼道德感受能力?這根本就是偽善,你感受到狗的痛苦就不吃狗,那你感受得到豬的痛苦,牛的痛苦嗎?」

我必須承認,這番話說得相當在理,難怪它的邏輯非常流行,大部分「反反玉林狗肉節」的朋友也都是這麼認為的;不吃狗肉,那你們為甚麼還要吃魚吃雞?牠們不痛嗎?牠們不可愛嗎?牠們不也是生命嗎?反對吃狗,卻又不反對肉食,這的確不夠一致。在道德爭議上頭沒有前後一致的言行邏輯,那自然就是虛偽了,所以我活該捱批。

我之所以奉行「量化素食主義」,主要前提恰恰就是因為我在這個課題上頭還沒有辦法做到前後一貫。明明知道各式禽畜會被殺害,被害的時候會怕會痛;明明我也很喜歡各種被人當成食糧的動物,覺得牠們十分可愛。可我還是太過軟弱,至今只能做到八成素食,皮鞋照穿皮袋照用,而且無法保證日用藥物不經動物實驗。知道甚麼事情該做,但又實在無能,這才需要「量化」,把一個宏大的目標切成片段,逐步趨近最理想的目標。要是批評我意志不堅,指摘我自相矛盾,我當然得坦然接受。但這算不算是偽善呢?

既然如此,我就得從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吃狗肉的經驗說起了。

原文刊在飲食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