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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已經是錯誤的寫真

一開始已經是錯誤的寫真

近期書展中鬧得熱烘烘的話題,恐怕是6歲小女星楊鎧凝(Celine)寫真集一事,問題的重點,在於寫真本身有部份照片有懷疑不雅及意淫成份,並批評女童母親及負責的攝影師;另一邊廂就有人批評輿論站在道德高地,既無客觀標準證明部份問題照片屬淫照,反指輿論及公眾「心邪」,看出甚麼都是色情。

或者,容我以一個攝影者的角度去看整件事,我看過部份有問題的照片及該負責攝影師的其他作品,再在 photoblog.hk介紹過的兒童照專輯,如川島小鳥《未來》、石川祐樹《蝴蝶心》、濱田英明《赤子》等等作比較。坦白講,一開始已經是錯誤。

其實由建議拍寫真,出集成書這個念頭一開始就已經是錯誤。因為對一個6歲女童而言,就不是一個適合的年齡去做這件事,而且風險好大,搞不好是好容易觸礁;當然,如果是一個成年少女拍寫真的話,大眾是不會覺得有問題,因為當中的分別,在於兒童本身是受「保護兒童的條例」及其精神保護。

說實在,這個Celine已經憑廣告及電視劇成名了,其實好夠了,要是想「賣萌」,大可以用其他方式去賣,但用這種寫真集方式,仲要影到接近底線,甚至taste有問題的照片,就明顯是疏忽兼過火。這方面已經是負責的攝影師及家長在監督上的責任。仲有,整個寫真,最錯最錯的,是由專門影性感寫真的攝影師去操刀拍攝...所以,點樣的攝影師,就影出點樣taste的作品出來。連作為家長既沒有在物色攝影師時詳閱有關攝影師的profolio,拍攝期間亦沒有參與揀相的工作,已經是罪加一等。

當然有人話,是我們香港人太保守,根本是看的人意淫,甚至有人說到:人心污染得什麼也看出色情...…更離譜的,是有位姓黃的社運人士以宮崎駿動畫內女童露底的畫面相提並論,企圖為女童母親及那位攝影師開脫。我真想知道,那位黃生有沒有看清楚,兩者的分別,及該位攝影師的寫真作品?

拍攝人像寫真,不同的人,不是用同樣的場景、氣氛、風格及動作就一定可行,這是基本常識的,可能你拍攝女模特兒,可以拍攝出性感的風格及感覺;但你拍男模特兒呢?前者的風格及感覺已經不適用,更何況拍攝兒童照片?舉例說,成年女性著內衣在床上,擺個撩人姿勢,可以叫做美感;但換轉是未成年的女童,用同樣場景及動作去影,感覺又有沒有問題?有沒有美感可言?很明顯吧。

這不是扼殺「藝術創作」,是一個對大眾的責任,攝影師影出來的照片,是公開給公眾看的,當中令人有甚麼感覺,就要承擔後果。所謂的taste就是這麼一回事,不是單單只有自己自我感覺良好的感受,還有其他人主觀的感受。這不是攝影師及出版社不斷強調沒有露點,沒有露性器官,就可以開脫的責任。

仲有,該攝影師說是「藝術創作」,啊,很抱歉,我在photoblog.hk看過那些兒童照專輯(川島小鳥《未來》、石川祐樹《蝴蝶心》、濱田英明《赤子》),再對比楊鎧凝寫真集其他相片,說是「藝術創作」根本就不入流,充其量只是唯美照片,毫無藝術可言。容我得罪點講句:要是我日後幫兒童拍攝照片,寧願參考前者那三個專輯,都不會參考楊鎧凝的寫真集。

坦白說,就是因為人心難測,我們是沒有能力去阻止別人不要「心邪」,別人看一張女性的照片,有沒有「心邪」想色情的東西,是別人的事,但他們都要為他們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及後果。所以,在這個社會,我們可以做的,是要有保護自己的意識,這是基本常識及責任。當然,作為孩子的家長、大人,亦都有保護小孩的責任。畢竟,小孩根本沒有能力保護自己。

其實,事已至此,理應要告一段落,但有傳媒下午收到聲稱為「楊鎧凝Celine監護人」的聲明,表示楊鎧凝今次拍攝沒有收取任何酬金,相片集銷售收益亦沒有分賬給楊及其家人。家人讓楊鎧凝參與拍攝,「只是想留下Celine自然流露的生活影像」。天啊,那個所謂的「楊鎧凝Celine監護人」,簡直是豬一般的隊友,完全是幫倒忙,令件事愈描愈黑。要是無酬無賬,只為Celine留倩影的話,其實由自己或者親朋戚友去拍攝就已經可以,何需專程搵個專影性感寫真的攝影師來操刀,仲要結集成書拎去賣?所以,這聲明在動機上已經好有邏輯問題...…叫人點信呢?

好了,既然寫真集最終在備受批評下要下架,理應告一段落,畢竟這對6歲小女星而言不是好事。然而作為大人的那位母親,那位攝影師及出版社,還請負起責任汲取教訓,好讓阿寶休息一下,唔需要再說那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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