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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孚新邨翻新工程行賄案被告提堂 分判商否認行賄

美孚新邨翻新工程行賄案被告提堂  分判商否認行賄

(獨媒特約報導)廉署日前正式落案起訴美孚新邨第八期外牆翻新工程分判維修公司東主,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公民黨地區發展主任王德全和約10名反圍標大聯盟成員及屋苑業主到庭外示威。案情指分判維修公司東主疑向屋苑工程經理提供60萬賄款,以獲取其在工程中予以寬鬆監管,被控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被告否認控罪,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押後至10月6日,批准以8千元保釋,並需要交出旅遊證件,同時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

美孚新邨第八期在2013年4月以5600萬元聘請分判公司成興工程公司進行外牆翻新工程,物業管理公司的一工程項目經理則獲派監督有關工程。但工程進度有嚴重落後及有「爛尾」的情況。立案法團後來在2014年5月終止工程合約,及後建築公司控告法團違反合約條款及拖欠款項,向屋苑追索逾3800萬元。

顧問公司建議動用屋苑儲備盈餘8千萬中抽取6千萬進行工程,顧問公司又再向每戶收取約8萬元,連同所抽取的儲備金,每戶實際要承擔約14萬元。

美孚邨居民代表在開庭指,居民受訴訟案件困擾已久,批評政府監管不足,物業管理公司亦有責任監管工程進度。另外,他又直斥區內建制派議員扶持疑似傀儡入屋苑,引致圍標事件。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趙恩來稱,美孚新邨在2014年末重新招標外牆維修工程。他批評費用不合理,估計工程只需約四千萬,而事件亦不曾獲政府部門協助。他又要求政府強硬執法,並全面檢討《建築物管理條例》,為業主提供獨立專業支援,打破圍標集團壟斷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