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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合作?各有各講? 民主面向的四重奏

分工合作?各有各講? 民主面向的四重奏

後政改時期,泛民主派與各民間團體都提出不同方向。面對今年11月後政改後的區議會選舉,泛民主派的區議員和社區幹事把握機會守住區議會選區地盤;民間團體也聚焦於地區政治,有推動社區約章,提倡改變地區政治成為「分餅遊戲」的局面;那邊廂,學生組織則延續焚燒《基本法》的行動,推動修憲和新中港關係的想像,引起學者和社會人士的討論。

無疑,不同方向都希望進一步改變社會,擺脫北京持續加壓下的僵局,但究竟是同途並進,抑或是各說各話,實在是未能定斷。但簡單地說不同面向的工作都是在「多條腿走路」,則毋庸把事情看得過於簡單,而忽略了不同層次之間所需要的協作。

在前途未來和日常生活之間

就此概略地把整個領域分做4個層次。首先是憲制、中港、台港與對外關係等範疇,也就是國防外交以外,香港自治事務上有關「高階政治」(high politics)範疇;接着是全港性社會事務,涵蓋範圍遍及經濟、民生各個政策範疇,也是政府刻意要和政治分割開的部分;然後就是區域議題和地區議題的部分,包括社區經濟、規劃,以及地區政治改革,前者涉及的範圍可能遍及整個區議會分區,人口規模達十數萬人;後者則與現時區議會選區的規模相類似,當中的工作又可能涉及較多關係密切的服務,比如個案諮詢、地區活動、修橋補路。

當然,這並不是一個截然而分的分類,譬如文康設施的管理,兩個市政局被殺前屬市政範疇,但殺局後則收歸全港層面;又或者東北議題,既涉及中港關係的處理,同時也影響鄉村居民;修橋補路或許只影響某單一選區的居民,但增設田徑場地卻是為影響着數十萬居民享用設施的需要。上述的4個層面與其說是一種分類,倒不如是一種指向。

之所以提出這4種簡單指向,是雨傘運動之後,我們的焦點都似乎要麼就放在上層的討論,討論未來要如何應對基本法、討論未來如何處理中港關係、討論未來要重整憲制框架;要麼則希望傘落社區,扎根地區政治,並且組織群眾,形成更加堅實的基礎。但在這兩個指標之間,還是有很大的空間存在。

政黨團體需常規溝通 連結工作

就譬如當建制派將地區事務局限於在地區服務,甚至於被譏諷為「蛇齋餅糭」時,民間團體提出擴闊地區事務上的可能,不止在於小選區格局,更在於提出市政藍圖,在地區贏得半數議席執政,嘗試能決定該市發展的方向,將區域事務或市政,和地區事務連成一線;而泛民也順勢提出「18區飯盒會」,希望泛民主派的區議員和社區幹事,能夠在不同議題上連成一線。當中,加強連結民間團體與政黨,也是不能迴避的。

如果市政和地區事務連成一線是寄望在區議會執政,那麼全港性社會議題則是力爭全港執政的主戰場。既需要反擊政府所塑造的「政治——經濟民生」假對立,同時又要和民間和學界力量結合,強化和展示自己的經濟與社會政策。當中,需要透過地區網絡去闡釋執政理念,同時也重視地區網絡的回饋。「18區飯盒會」除了由區議員、社區幹事以及地區民間團體組成,也應由直選立法會議員,甚至包括功能組別議員,巡迴各區闡述主打的全港性社會議題。

同時,社會事務又需連結到學生團體或其他學者所提出的新想像之中,不論是泛民政黨和學生組織,都需要結合有關憲制/中港關係層次與其他社會事務。香港現今面對的問題,不單只政制民主與自治受北京的局限,也在於社會和經濟上的不公,既扶植既得利益者便於勾結,也使市民生活水準愈來愈差,令政府的小恩小惠發揮功效。學生團體在政治上一往無前,也需要扣連社會事務,對準北京藉保守憲制把當日香港的經濟及社會體制急凍所造成的問題;政黨同時又何嘗不需要面對新一代香港人求變的聲音,提出往後一個世代的香港想像?

本文原刊於香港《明報》,感謝授權轉載,原標題為〈分工合作?各有各講? 民主面向的四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