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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

分手

文:陳霄澤

「我很辛苦⋯⋯
我不明白。明明是我主動提出分手⋯⋯
為何我會覺得如此難受?」

某夜凌晨,K忽然打電話來,睡眼惺忪的我也不知道如何接起電話,或許當時我意識到這通電話對於K的意義?不,直到現在,我在電腦前敲動鍵盤書寫著這段經歷時,我依然無法體會K的傷痛。更何況當時,我能夠做到的,頂多只是隔著話筒,耐心地傾聽那由於雜訊而變得模糊的哭泣聲,僅此而已。

不久,K終於止住哭泣,然後哽咽地告訴我:「我無法欺騙自己繼續跟他在一起⋯⋯」。她坦承地說,她知道自己很自私,因為當初她剛好與前度男友分手,她害怕孤單,所以才貿然接受現任男友的追求。她以為一段新的愛情可以撫平她的傷痛,可是後來她才發現,他們的關係根本不算是愛情,至少她從對方身上,看不到愛意,也看不到彼此的將來。

她似乎是對的,因為當她提出分手時,對方也沒有任何挽留的意思,或許他們彼此都清楚知道,他們不過是在錯誤的時刻,碰巧相遇的失意人,與其說他們是情人,倒不如說他們把對方都看成了沙漠中歇息的綠洲,他們彼此依賴,但絕不是彼此相愛。關係錯配最終得以矯正,可惜,K顯然沒有因為分手而得到解脫,相反卻令她陷入罪咎感和自責當中,人反而變得更憂鬱,更壓抑。

對於她的遭遇,我不能多說什麼,亦無法提出任何建議,我不是她,她的痛,她的罪咎感,她的憂鬱,她的壓抑,我知道得實在不多。可是因為,她,使我不得不重新思考關於愛情的問題。

誰說過提出分手的人,就不會傷心?我很疑惑。

我不知道她是如何產生這種想法,但我相信她不是唯一有這種想法的人。不知從何時開始,我們都習慣以二元的方式去了解有關愛情的一切:火星與水星;觀音與兵;大贏家與失敗者;愛情與麵包⋯⋯同樣地,當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主動提出分手的人往往就會自動地被冠上「施暴者」的名義,受盡責備;相反地,對方就會成為「受害者」,獲得眾人的同情。

將複雜的事物分門別類,正如科學將大自然有系統地劃分成不同的「範疇」,我原以為這正是人類進步的象徵,因此我曾幾何時才會深信,愛情也需要像數學一樣被公式化。將愛情這種行為,變成一堆堆二元對立的關係,這樣才是最符合理性,最方便我們解讀愛情的做法。

可是,我才發現這就好比心理學將人類情感分成不同的「情緒反應」一樣,將情感變成醫學報告上平面的「徵狀」,而情緒的起伏就像是溫度計上的數值,只是用作衡量藥物劑量的參考數據。其實這是某程度上的抹殺了它們原有的可能性。事實上,愛情又豈能輕易地以公式來解析?因為

我們是人,擁有豐富情感的人。

我眼中的K,她不是壞人,她只是一個單純的女孩。所謂單純,並非頭腦簡單,是她很清楚自己的目標,她想要怎樣的伴侶,怎樣的一段愛情。可是在外人的眼中,甚至在她的眼中,她或許就會演變成那種無情無義的「奸角」,吹毛求疵的「港女」,或者是物質主義的「拜金女」⋯⋯

我們習以為常地將愛情簡化成「樣板戲」,因此我們才會很理所當然地為每一個人安排角色,以至他們的性格和感情。可是,愛情不是「樣板戲」,我們不需要為任何人安排「角色」,人與人的關係並非如戲劇般非黑即白;當中蘊含的情感,亦不會是生硬刻板的喜怒哀樂。

愛情不應被簡化,所謂的觀音不一定快樂,所謂的失敗者亦未必值得同情,正如提出分手的K,同樣會難過,同樣會不捨,同樣會自責。不論是誰都不比任何人優越,至少在感情上,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傷口敞開了,血一樣會流。

原文刊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