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雨傘運動 不屈不撓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就雨傘運動一週年聲明

雨傘運動  不屈不撓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就雨傘運動一週年聲明

一四年九月二十六號,學聯、學民與一眾社運人士發起「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期間警方無理拘禁示威學生及市民,導致數萬聲援市民包圍公民廣場、聚集金鐘,為雨傘運動的爆發埋下導火線。兩日後,警方施發八十七枚催淚彈,逼迫市民以抗爭明志,催生歷時七十九天、舉世觸目的雨傘運動。運動使香港政府暴露了奸猾、醜陋一面,只顧及中共顏面及聲威,漠視港人爭取民主自由的呼聲,甚或使用不可接受的武力驅趕示威者,使多人身體受創、頭破血流。縱運動最終未能蘊釀足夠民間力量,逼使威權政府開放更自由民主的機制,但它的遺產、帶給後世的價值,一年內足可觀之,卻未睹全貌。民主運動本身就是一場實力非常懸殊的戰役,假若我們因一時失敗變得犬儒冷漠,民主夢定必遙遙無期。惟有透過不斷的失敗及檢討,抱有長期抗爭的準備,民主才有可能落地生根。世界歷史告訴我們,極權政府會因其內部抑壓不住的張力和動盪,最終含恨破滅,成為歷史中遭人鄙視的污點。

無功而還 卻帶來無窮價值

「雨傘運動」未竟全功,突破不了政治現實,只能促使全體泛民議員守住港人最後底線,否決「假普選」政改方案,卻未能爭取港人更大政治自主的空間。然而,雨傘運動將抗爭以及自由民主的信念植根港人心中,不少政治素人成立公民團體,例如專業界別團體、針對區選的問政團體等,建設公民社會,強化民間動員、社區工作。這些公民團體的建立亦有助港人在每個層面,對抗中共赤化及捍衛港人文化價值。例如在港大副校長委任事宜中,狼英政權濫用大學條例所賦予校監的權力,安插其支持者予校委會內,務求打壓在體制內所有批評政府、支持雨傘運動的學者。除各大學生會及學聯外,一些公民團體,例如校友關注組,便因應如斯無稽的打壓進行體制內的抗爭,嘗試在大專學界抵禦中共的攻擊以及滲透。

擴展抗爭想像 打破「日常」

觀乎整場雨傘運動,我們真正能夠動搖政權管治、具有威力的手段就只有佔領街道。歷時七十九日、佔領三處主要通道,顯然未有足夠的實力與政權抗衡,抗爭手法中最具威脅的長期三罷(罷課、罷工、罷市)更未能在雨傘運動中發揮效用。三罷能使社會各個階層中斷習以為常的「日常」生活,從而令整個社會的經濟運作完全或部份停頓,向政府施壓。回顧佔領,罷課後勁不繼、罷工也只有在少數行業短暫中出現,罷市更是未曾發生。三罷未能實現,或許正說明除佔領者以外的民眾都繼續自己的「日常」生活,拒絕進行不合作運動。這現象也同時反映,社會對具有威脅的大型抗爭手法缺少想像,未曾準備以如此方式挑戰政權。未來是全面抗爭的時代,香港社會必定要更具威力的大型抗爭手法,進一步逼使政權讓步。

餘波未了 聯手對抗政治打壓

佔領運動雖告終結,其餘波未完。佔領行動,總共有1003名抗爭者被捕,及後陸續有不少抗爭者被政治打壓、檢控,飽受法律程序的煩擾及折磨。在處理不同政治立場的群眾時,警方及律政司抱持雙重標準──面對藍絲時執法相當寬鬆,有充足證據時傾向不採取行動;面對支持、捍衛民主自由的人時,便無理濫捕、砌辭作供,企圖阻嚇政府的「眼中釘」。在運動過後,我們必須更關注不同抗爭者遭到誣告以及人身傷害的情況,在法律、資源及精神上提供必需的援助。在法律程序中,公民抗命者為了彰顯施法不公以及社會不公會,會在審訊時直述自己的信念,突顯不義惡法及政權不正當之處。面對當權者的懲處,我們定必貫徹信念,不懼強權,在法律程序中繼續不合作運動。

確立自治原則 公投自決前程

雨傘運動、否決政改之後,香港前途陰晴不定,民主運動更是前程未卜。無疑公民提名普選特首必不可少,但在後政改時代,我們更需要檢視香港的根本問題,也就是基本法與「一國兩制」。基本法起草過程不民主,本身亦欠缺民意授權,卻決定香港政治制度及命運。基本法的制訂延續了殖民體制的不民主,九七年主權移交,改變的是宗主國,不變的是殖民者思維。加上所謂的「一國兩制」純屬理論,現實趨近「一國一制」,從白皮書、831人大落閘方案等事可見,中共操控香港政治之心昭然若揭。「高度自治」分崩離析,三權分立慘遭蹂躪。日後,香港人有必要重新檢討基本法,港人「命運自主」,確立港人自治,透過全民公投自決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