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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以後的酷刑:還看中港兩地的反酷刑政策

滿清以後的酷刑:還看中港兩地的反酷刑政策

原圖:維基百科

講到「酷刑」,大家往往以為,只是「滿清」時代所發生的事情;但其實酷刑在現今世代,仍未絕跡。除了我們早前闡述過世界各地的酷刑情況外,其實香港及中國大陸亦存有酷刑或不人道情況 –即使滿清已是一百多年前封建社會,但其實執法部門仍然使用酷刑。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將於下周一、二舉行聆訊,審議香港及中國大陸根據《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酷刑公約)的實施情況和進展,亦於六月份發表有關問題清單;在香港的問題清單中,特別提及於佔領運動期間警方攻擊和平示威者、過度使用武力、以及曾健超更被七名警員拖至一「暗角」涉嫌毆打達四分鐘之久的不人道對待。

港府回應掩蓋警方暴力

縱使委員會提出關注,但政府則回覆稱警方是「別無選擇」,以「最低武力」止以違法「暴力行為」- 這種說法,無疑是透過將和平示威者指為暴力為手段,意圖向國際社會合理化自己針對和平示威採取的不人道阻嚇行為。另一方面,政府亦於報告中指出有關投訴正由投訴警察課處理,並會交監警會覆核,更稱投訴警察課運作獨立,公平公正;但事實上,投訴警察課仍是警隊部門,即使運作再獨立,「警察查警察」本來就難以公正;而負責覆核的監警會根本沒有調查權、定案權及懲處權,加上只是由特首委任而獨立性、多元和廣泛代表性不足,難以制衡警隊濫權行為,更遑論是酷刑或不人道待遇的投訴。

重新檢控曾健超的時機,耐人尋味

而對於曾健超的案件,政府只是非常簡單地稱會進一步跟進;但事實上,警方於去年以阻差辦公、非法集會及無帶身分證明文件拘捕曾健超又無條件釋放,卻事隔一年後當局起訴七警時,才突然以其他罪名重新拘捕和起訴曾健超,委實欠缺合理解釋;一來令人質疑當局有政治考慮,意圖淡化七警對示威者的不人道行為;二來無理拖延檢控曾健超,有違公平審訊的國際標準,難免令人懷疑是報復;三來,政府在聯合國審議前一個月,才落案起訴曾健超,審議時可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交代事件詳情,避過聯合國直接提問,同時亦可減低曾健超的可信度,令其難以透過是次審議為自己發聲。

中國,更明目張膽的酷刑

而近年自稱為經濟強國的中國,其執法機關實施酷行時,就更加明目張膽。國際特赦組織最新發表的報告指出,中國使用酷刑以及嚴刑逼供,並將有關供詞應用於審判上的情況相當普遍。而當辯護律師試圖酷刑提出指控,或作出調查時,就被警方、檢察人員或法院阻撓,甚至遭到酷刑報復。

其中,北京律師唐吉田與另外三位律師於去年於黑龍江建三江調查於秘密拘留設施時,就遭受地方公安人員毆打,而且是用上非一般的模式:「我被綁在鐵椅上,被人扇耳光、腳踢,更被人用載著水的膠瓶打我的頭以致暈了過去」唐吉田指出,之後更被蒙頭,手被銬在背後,並被綁著手腕懸空離地被警員毆打。

當政府根本不存在一套能令人有效監察及制衡警方,以及及執法機關濫權及行使酷刑的投訴及機制時,一方面民眾權利一旦受到侵害,都難以得到公平裁決,亦難以阻止有關酷刑情況繼續發生;另一方面,設立一個公正公開的投訴機制才能保障執法機構的名聲和合理性,更能得到市民的信任;當中國和香港希望在國際舞台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時,向世界展示其現代發展的成果時,其人權狀況可否不再停留於滿清時代,而同步與國際接軌?

延伸閱讀:
國際特赦組織:《茫無盡頭》:中國酷刑和刑訊逼供問題報告(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