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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的必要態度:同情理解原則

思考的必要態度:同情理解原則

via Caneades.org

人的思維總有局限,總有些事情是別人想到,你想不到、總有些判斷會出錯。心理學研究亦愈來愈確定人有難以避免的認知偏差與偏見,可見溝通交流、摒除個人偏見,何其重要。一個人缺乏良好的思考態度,難以與人理性討論、無視異見,視野與學識也不會淵博開放到哪裡。

所以,在學習思考方法之前,我們必須先瞭解正確的思考態度:

同情理解原則(又稱「寬容原則」、「慈善原則」)
嘗試寬容理解別人的言論,將別人的論點詮釋成最難以反駁的版本。

簡單而言,同情理解原則的主旨:別把對方看得那麼愚蠢!

遇到不同意見,我們應該盡量找出對方論點可能具有的合理性與洞見;我們在閱讀、討論或思考問題時,應該嘗試寬容理解別人的言論。即使別人的言論看起來不夠清楚或犯了謬誤,也應該設法瞭解對方的真正意思、修補對方的言論,建構更有力的論點。

雙重標準的討論態度

很多時候,我們對相同立場者的論點都持寬容的態度,就算對方說錯了一些話、給出了有問題的論證,我們還是會同情理解對方,盡量為對方辯護。但當我們面對相反立場的批評者,卻時常視之為笨蛋、表示不屑,將對方的論點視為愚昧見解,甚至在反駁對方時加以嘲諷、恥笑。

這種態度實在無益於理性思辨,很容易令討論變成人身攻擊的戰場。尤其是討論社會政治與道德這類公共議題,這些議題不像邏輯、數學、科學理論般可以通過公認的程序而證明;相反,正正因為這些公共議題難以有決定性的證據確定對錯、雙方難以確切斷定自己的論點為真,才需要公共論辯。故此,在公共議題上,把相反立場的論點看得那麼愚蠢而嘲笑對方,最終愚蠢的很可能是自己。

所以,我們應該遵從同情理解原則,盡量把不同立場的觀點分析成更有力的論證,這才可能達到「真理愈辯愈明」的討論目的。

遵循同情理解原則的好處

即使,我們遵循同情理原則後,最終發現對方的論點仍是錯誤;但寬容地理解對方論點,亦能為自己帶來以下的好處:

1. 挑戰難度,訓練思考:能將與自己相反立場的論點或論證詮釋成最難以駁倒的版本,本身是極具思考挑戰的任務。人們往往因為固有立場而忽略相反立場的意見或論證;如果能為相反立場建立一個不錯的論證,這可是高難度的思考訓練!

2. 增加自己論點的說服力:如果能為相反立場建立一個看起來頗有力的論證,再對這個論證加以反駁成功,那麼自己的論點將會變得更具說服力。

3. 令討論更有效地進行:當我們盡量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可以減少自己立場先行以及傲慢的態度,更客觀謹慎地審視對方的言論。對方也會因為覺得我們是有誠意進行理性討論,而不會把焦點轉移到其他無關的事情上(譬如攻擊你的品格、討論態度)。

4. 刺激思維,創建獨見:如果你同情地理解對方的論點後,對方還是認為你誤解他的論點,這也不要緊。你就把這個同情地理解後的論點視為自己獨創的見解。同情地理解就是將論證詮釋成最難以駁倒的形式,因此經過同情地理解後的論證,往往清晰有力。這情況下,你就變相創建了一個有力的獨見。

同情理解別人,是傲慢的表現嗎?

於此,我們看到遵循同情理解原則有諸多好處,亦是良好的思考態度。不過,坊間有些人卻把它視為傲慢的表現。這個誤解可能源於兩個原因。

首先是名稱緣故。同情理解的「同情」一詞,容易令人望文生義,誤以為它是那種由上而下、「可憐對方那麼愚蠢,只好由我出手拯救對方言論」的態度。但這種態度其實與原則的精神完全相反,後者是「假定對方的言說隱藏某種合理性,大家再合力把這合理性刻劃得更為清楚有力」。

另一個誤解的原因,是源自於一些使用者的不良示範。有些人在討論中提到「同情理解」,往往伴隨著傲慢、高人一等的態度,這些人「同情理解」對方的言說,只為了顯示自己的表達能力與邏輯比對方強。

譬如著名的思方學推廣者李天命先生,在他的書中時常作出不良示範。他每次「同情理解」對方言論後,再反駁時往往加入大量嘲諷對方的刻薄字眼,譬如思方盲、邏輯妄、黐鮑、虛主真奴……等等。即使他的批判是合理也好,也難免令人誤以為「同情理解」的目的只是作為辯論之中「破論」的修辭技巧,令對方陷入難以辯駁之境、令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同情理解有時的確會收到破論之效,但這只是它附帶的可能好處,而非目的。同情理解原則應該作為良善討論與全面思考的目的存在,而非證明自己的邏輯比人好,或用來打擊對方的手段。它的真義是:在討論之中,即使對方的表達能力真的不夠好、論證真的有缺陷,我們也應該向對方釋出善意,嘗試站在對方的角度去瞭解對方的思想,大家共同合力找出哪個立場才是正確。

同情理解原則的限度

任何良善的態度,遇到橫蠻無理的對待,也會消失。同情理解原則也有它的限度。

假如對方根本不是想理性討論,或是言說模糊不清到一個程度,是需要我們花費大量時間成本才能理解,那麼我們就無須堅守同情理解原則,苦苦解讀對方的言說到底是什麼意思,或是浪費時間修補對方的胡扯言說。

不過,怎樣判斷對方的言論是胡扯,還是真的有誠意地與你討論,並沒有普遍的準則供我們參考。我建議,如果對方在提出主張時,嘗試過給予理據支持他的想法,而我們又有時間與心力,希望透過與對方討論發掘一些有趣或有力的論點,那麼我們就應該使用同情理解原則。

如果我們與對方討論了一段時間,雙方的討論還是沒有交疉或共識,就應該終止討論,留待彼此獨自慎思後再討論,否則很大機會因討論不順而惹起非理性的情緒,再勉強討論下去,也會變得沒有意義。

尋回失蹤的同情理解原則

討論於此,我們可以看到同情理解原則的重要性。

不過遺憾的是,這原則在批判思考課程裡很少被老師提及與使用、香港坊間的思方類書籍,也大多沒有提及這原則,彷彿它在思考方法裡根本無關痛癢,不值得一談。但如果考慮到思考方法的終極目的,同情理解原則應該佔據思方學裡最重要的地位,所以我把它放在思方學的首位。

另外,在公共論辯裡,很多人亦缺乏同情理解,言論與態度都充滿傲慢、不屑、恥笑與人身攻擊,令有意討論的人莫不心灰意冷。如果有一天,我們能夠在公共論辯中尋回失落的理性論辯、能夠真誠理解對方的看法,社會也可能會變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