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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憤怒了!豈能為建屋犧牲公共健康?

我們憤怒了!豈能為建屋犧牲公共健康?

【2015年12月14日 新聞稿】

我們憤怒了!!!我們是堅尼地城居民和關注組成員一起拯救加多近街臨時花園(「公園」)。

自二零一五年十月,我們進行了一連串的研究和行動去評估和反對政府在未獲城規會正式批准堅尼地城西部規劃前清拆公園。但是政府在發展局領導下,一而再地漠視居民的合理訴求,亦沒有認真的討論和咨詢。我們於十月底向立法會公共申訴辦事處投訴後,並與發展局和相關政府部門在十一月廿五日會談。在會後數天,爭議仍未有解決前,政府已迅速將除污清拆撥款申請在十一月卅日提交立法會財委會,極其漠視民意。

我們知道政府於十一月廿六日去信立法會公共申訴部回應居民對清拆公園的投訴。讀完信件後,我們相信政府再一次説謊和沒有重視居民的訴求。這已不再是本區的事情,因政府將來也可用同一手法防礙立法會議員處理公眾投訴。

我們強烈要求各媒體認真地報導和質詢政府的誤導行動並要求:

  • 撤消前堅尼地城焚化爐,屠房及毗鄰用地除污工程撥款申請FCR(2015-16)35;政府以此為清拆公園的藉口
  • 在任何撥款申請和工程進行前認真地成立工作小組,由堅城居民和相關政府部門參與以定出一個雙贏方案

以下是政府的六大誤導:

1)政府聲稱已做了公眾諮詢——沒有!如果政府敢做公投,我們相信超過九成堅城居民反對清拆公園。在十月時,很多民民仍不知公園快將被拆!

政府在説謊。我們於十月在一星期內已收集了一千多名市民簽名反對清拆公園,數字在十一月上升至一千四百左右,現在十二月已有近二千,因為越來越多全港市民關注其清拆公園和除污工程。若公投於堅尼地城進行,我們肯定越過九成七人反對。很明顯,政府和區議會並没有進行實質有效的居民諮詢。

2)政府聲稱有替代的休憩用地——假的!加多近草地公園有獨特樹木遮陰設計,不是政府所謂的石屎地遊樂場可替代!

政府的另一個大話是即使公園被拆,堅尼地城也有替代休憩用地。那些所謂替代「用地」對長者來說是很遠的,不在平地,亦不能代替加多近街臨時花園的功能。有些甚至只是石屎地如堅尼地城臨時遊樂塲。政府取走了我們的蘋果,卻給了我一塊石頭,如何吃進肚子?完全是風牛馬不相及。

3)政府聲稱堅尼地城西將來會有足夠的休憩用地——假的!政府把老遠及不是綠化的,不合適老人家使用的用地也計算在內!

政府再次説謊。他們將中、西區的設施一併計算。中區的設施對於堅城居民來說是太遠,要每天使用完全不切實際。政府的説法根本就是混淆視聽。根據政府統計,本區每居民的休憩用地為0.78平方米。政府不合理地將遠遠的中區休憩空間加入以符合本區規劃指引的每居民1平方米。依從政府的邏輯,為何不將整個香港甚至乎全世界一起計算?這是一個荒謬的論據。我們計算過,若將除污的地方改為休憩用地,每居民的休憩用地會升至1.15平方米。規劃指引是每居民2平方米(本區空間1平方米加區域空間1平方米)。諷剌的是環保署官員在提倡市區綠化的同時,發展局的官員卻打對台。政府真的瘋了!

4)政府聲稱會認真研究市民的建議 -- 假的!政府蒙騙我們,只花一天就草草說研究了更環保的除污方法!

我們曾質疑政府花費11億港元並用7年多時間除污是否必須,而且現用的方法是有可能發生環境污染和污物洩漏。於11月25日我們要求是否要研究較安全環保和經濟的方法,例如 植物復育法(phytoremediation)。政府的即時回應是他們從未研究過。但政府11月26日致立法會的信表明不會用此方法。難道認真的研究能在一天內完成?又是一個謊言。我們找到香港大學和外國的研究發現植物復育法已於美國和歐洲等地作商業用途多年。

5)發展局將除污工程和土地規劃分開處理 -- 誤導!荒謬!政府在休憩用地用途未更改前清拆公園實屬行政失當!

政府行政失當和再次講大話。根據規劃署,公園和附近的土地將會建私樓和海濱長廊。公園要清拆實為建私樓舖路。改變土地用途和房屋規劃須城規會批准。政府要依正式程序一步步做,而不是本末倒置。若公園和附近用地被城規會定為休憩用途,政府將浪費了大筆錢作不必要的除污,拆除公園又再建一個公園。

6)政府聲稱公園須要除污——不是的!環保署說公園在可見的將來不會有危險, 亦沒有報告顕示污染如何和從何影響公園 !

環保署代表並不能証實公園受污染。他們説若有污染物,都被困在地下深處(超過四米),因此對居民並沒有危險除非該處被挖掘。環保署亦未能具體地指出將來的危險,也沒有報告给公眾詳述污物的位置和有那些污染物。公園位於前蔬菜批發巿場,在焚化爐被清拆前己存在(超過18年)。蔬菜批發巿場不會污染環境,那公園如何被污染到須要除污?很明顯,政府藉除污誤導立法會批准撥款。

現時居民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

  • 因除污地盤與眾多民居很近,除污過程有甚麼洩漏,空氣和噪音污染危險?
  • 這麼龐大的除污工程(七年),政府能否保証對居民不會有風險?若有洩漏對公眾健康做成危害,有甚麼補救方案?

最後,政府怎能以公眾健康,安全和人命風險換取更多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