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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們的家到她們的家 -由《外傭-住在家中的陌生人》借題發揮

由我們的家到她們的家 -由《外傭-住在家中的陌生人》借題發揮

一宗轟動世界的虐得外傭案經歷一年,終在今年年初落幕,法庭將該名施虐僱主送入監牢,一時間,長年在輿論中「隱形」的外傭議題被帶到公眾視野,掀起不少關於中介公司、外傭體制的討論。然而,在鎂光燈聚焦之後,香港社會的反思開始了嗎?

伴隨著對外傭困境的同情眼光之外,媒體上也漸多所謂「僱主權益」的討論角度。這些新聞講述「搏炒」的論述,將三十多萬在港工作的外傭描繪成擺在家中的計時炸彈,縱使她們諸多惡行,僱主也無可奈何。縱使這些論述在僱傭雙方不對等的權力關係面前難以成立,卻彷彿成為了香港人某種「共識」,加強保障外傭的措施未至,為了保障僱主(納稅的香港人)「權益」,先要加強規範外傭。

於是乎,有中介公司轉介大陸的非法工作予在港外傭,明明可能是人口販賣的課題,在港卻成為「外傭北上搲銀」、「香港鬧外傭荒」(東周刊,2015年10月18日)的報道。當中,人為何挺而走險北上非法工作、其權益是否有足夠保障?中介轉介非法工作是否涉及人口販賣、利錢是否比在港轉介合法工作為高?這些問題統統沒問,卻先關心外傭的「供求」、進而強化「搏炒」黑心外傭的論述。當中,關於外傭的描述往往是以「香港人」為中心的「他者」、相對於「僱主」的「勞工」,卻不是一個「人」。

這其實反映香港社會的反思還沒有發生,對於外傭和外傭僱主所身處的體制沒有深刻的理解。當我們將外傭和僱主放在零和遊戲的兩端,將討論外傭議題的心力都放在一種「香港僱主觀點」和「消費者權益」的角度,以規範外傭為主旨,只會糢糊焦點,白花力氣,也多少影響了人的信任。筆者任職工會,處理外傭個案時,便常被中介或者僱主問:「你係咪香港人嚟㗎,幫哂啲外人。」;又竊竊私語,謂筆者必有印尼人當老婆云云。好像若非如此,一個「香港人」協助外傭處理勞資糾紛,是不能解釋的怪事。又有一次,有記者來訪,問工會協助外傭到勞工處、勞資法庭申索,或者申請法援,用的豈非都是「香港人的錢」?我回說這沒錯是「香港人的錢」,但這是香港人為了維持法治而支付的。當下理直氣壯,可惜都被剪掉。其實這說法雖有氣勢,卻不是全對。若沒有三十餘萬外傭,香港近三百萬的勞動人口要折損多少?稅金因此又折損多少?這條數只有政府能計,卻沒有人關心。

蘇美智《外傭-住在家中的陌生人》一書開宗明義,寫「刻簿僱主和黑心外傭以外的故事」,來得正是時候。外傭和僱主的關係很不好講,茶餘飯後討論起來,談的便是生活習慣、人夾人緣、情感當中的軟肋;一下子騷中癢處,往往令人久久不能釋懷。與其他的僱傭關係不同,在同一屋簷下的外傭和僱主,縱有千不甘萬不願,其關係往往夾雜仿同親情、或者舊社會的主僕關係,非純然一紙合約可以盡吐。在對立的輿論之中,蘇美智由「我們的家」寫到「她們的家」,她與人權攝影師Robert Godden遠赴菲律賓,嘗試接上這兩個家的理解之路。

他們的菲律賓之旅是代所有忙碌的香港人去的,去了解香港人「繁榮」背後的第三世界代價。你這才發現,那些令香港人心裏舒服的說法並不適用--他們儲夠錢回鄉便有大屋、有生意、兒女能上大學,我們還比較苦哩--實情是,移工回鄉後,子女也許真的上過大學,但屋還沒有蓋好,「生意」是消閒級數,而她們的下一代還是一代一代地送出國工作。這些故事反映的不止是受訪者本人的個案,也是幾十年來數百萬菲律賓人的集體印記,折射出龐大的體制問題:就業問題、貧窮問題、發展問題,不一而足。而越洋工作帶來的情感負擔,也不是「食得鹹魚抵得渴」便說得過去。

單單探討菲國處境,可能令好多香港人覺得「離地」,是「他國事務」。然而《外傭》沒有止步於此,亦探問體制問題。然則僱主和外傭的處境是共同的,都是大制度下的個人。一方本國就業問題促使國民出國當外勞,另一方由於香港的公共服務嚴重不足,缺乏攜老扶幼的政策令雙職家庭在「剝削外傭」之外幾無選擇。「輸出」和「輸入」外傭,是兩地政府解決社會問題的國策。在這大背景下,雙方的「選擇」有多少是出於選擇,毋待明言。

當然,《外傭》一書訪尋菲國移工村落、探問體制究竟,其實最著力寫的還是人。為作者帶路的Remy是曾在港工作的外傭,也是今已式微的亞洲家務工工會的創辦人,她的故事,加上另外幾個外傭工會領袖Shiella、阿花的訪談,便是香港工運史的一章;然後開移工流動圖書館的Lintang、組織排球比賽的Kiki,正在告訴讀者:沒錯,我們跟你一樣,是在香港打工、生活的人。

蘇的出發點無疑是開啟討論、尋求共同理解的第一步,而共同的理解為的是共同的出路。若然外傭在社會輿論中一直只是「他者」,面對「僱傭風暴」(壹周刊題),繼續將僱傭權益二分對立,不見得體制可以改善之餘,恐怕折損的是香港辛苦建立起來的價值。由我們的家到她們的家,我們想要的是擁抱價值而設計的制度,共同爭取;還是繼續漠視現行制度整體的剝削,將雙方擺在零和遊戲中對陣?這是香港人都要回答的問題。

(原刊明報《星期日生活》201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