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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前圍村聲明】衙前圍村村民被當賊 我們唔走就要賠錢坐監

【衙前圍村聲明】衙前圍村村民被當賊 我們唔走就要賠錢坐監

市區重建局聯同地政總署在今晨發出第二張清拆令,要求衙前圍村所有人。不論小販、地攤、商戶、居民等都一律需於1月25日前搬走。清拆令指假如唔搬走就會被定罪,第一次定罪會罰五十萬元、遲一日走就罰五萬、再不走就會罰一百萬、每日罰十萬元、最高監禁6個月直到搬走為止。市建局沒有妥善安置,卻反指受重建影響的人是「佔用人」,惡人先告狀,甚至用刑責去威脅小市民,我們認為絕對不能接受。

政府在2011年宣佈動用《士地收回條例》,將圍村全部土地充公。令我們(所有在衙前圍村生活的人)都被變成佔用政府土地的人,這已是市建局不合理、不公義的特權。衙前圍村自古而來都是屬於私人土地,村長能夠決定村內的賣買事項。所以才能夠容讓小販、地攤在村內擺賣,政府亦無權過問,讓基層市民能夠在圍村內找到比較小負擔的生活空間。

但想不到圍村的特殊情況竟成為我們的催命符。因為圍村是私人地,買賣都不用向政府登記,令市建局能夠將辛辛苦苦用血汗錢買下物業的村民、在圍村營商的村民一概當成是非法霸佔政府士地,不但用一向的《土地收回條例》特權,今次還特別可以在不申請執達令的情況下,將在圍村生活多年的村民抬走,之後更可向村民追收罰款。

在此我們衙前圍村重建關注組呼籲廣大市民1月25日早上在衙前圍村集合。向市區重建局、地政總署、計劃在衙前圍村興建750個私人單位的長江集團說不,一齊對抗官商勾結的香港,等政府財團見到基層市民既團結。

我們要求想走想留可以揀,讓想得到安置的村民得到妥善安置,想繼續做生意既村民能夠留低繼續做,還我們原有生活方法、保障基層的生活。

衙前圍村重建關注組


12月15日早上給我們的清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