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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了的慰安婦

被遺忘了的慰安婦

(圖:美聯社)

昨日,韓國外交部長官尹炳世與日本外相岸田文雄舉行外長會談,並就慰安婦問題取得共識。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以內閣總理大臣的名義「向慰安婦受害人表示誠摯道歉和反省」,並撥出10億日圓(約6,400萬港元)資助仍然在生的慰安婦。

這是日本的如意算盤,以為些少動作,就能為問題「 劃上終止符」;日本外相在聯合記者會上就表示:「兩國政府以此次的措施切實得以實施為前提,確認慰安婦問題得到最終的、不可逆轉的解決。兩國將避免相互指責、批評。」日本還要求南韓移走於日本大使館外的慰安婦少女像。

日方如意算盤,不是一打即響,南韓在世的慰安婦倖存者已隨即表明拒絕接納結果,並強調需要有法律賠償與官方道歉。

慰安婦制度乃戰爭罪行

日韓外長討論慰安婦問題,卻沒有邀請在世的慰安婦倖存者參與;「慰安婦」似被日韓政府用作政治籌碼,多於真正的關懷。事實上這也不是慰安婦第一次被遺忘;1945年日本宣佈投降後,1946年隨即設立軍事法庭審判戰犯;但軍事法庭就是對戰犯進行審判和制裁,卻未有為因戰爭而被脅迫或被誘騙去當慰安婦的婦女討回過公道,亦未向日本追究過責任。

於戰爭期間軍人向敵國人民或軍人施行性暴力(受害者多為婦女),也應屬戰爭罪行之一,而慰安婦更涉及強迫婦女每天遭受性暴力; 1996年1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發表慰安婦調查報告,建議日本應就慰安婦問題負起法律責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特別調查員Radhika Coomaraswamy亦於報告中指出,慰安婦應明確被視為一種性奴隸制度。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亦於2008年通過決議,列明「強姦及其他性暴力均可構成戰爭罪行、遺反人性的罪行或關於種族滅絕的罪行」。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上述決議亦指出,戰爭和衝突中,性暴力(特別針對女性) 往往是一種羞辱、支配、恐嚇和驅散敵方的「戰略」;在世界各地的衝突地區,仍然有軍人或武裝隊伍以此為手段,向女性施行性暴力。

慰安婦議題不應草草作結

七十年來,日軍犯下的這些罪行仍未得到法律制裁;更甚的是,受害者本國如中國和韓國等,多年來都只是隔空向日本進行讉責,而未有施行實質的法律行動讓日本承擔此戰爭罪行 (一直都只是個別受害者或民間團體自行向日本訴訟);加上今次將在世慰安婦倖存者排除在外的日韓討論,更令人感覺慰安婦或其他性罪行受害者只是國與國之間的政治籌碼,而多於真正為受害人爭取公義。

慰安婦議題不應就此作結,各國政府更應從法律途徑解決,以昭示世界各國犯下此戰爭罪行會帶來後果;亦為含恨多年的受害慰安婦討回個名正言順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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