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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等到六四在香港出現,你才哭訴誰槍殺了你孩子

不要等到六四在香港出現,你才哭訴誰槍殺了你孩子

你知道,反高鐵是年青人在衝。你知道,反國教是年青人在衝。你知道,反新界東北是年青人在衝。你知道,雨傘運動是年青人在衝。你知道,港大校委是年青人在衝。

你一直都知道,他們靜坐下跪苦行絕食全都試過。不是一次兩次,是無數次。

你以為你的孩子不會上街嗎?他們的同學會。不會用暴力反抗警察嗎?他們在街上的同伴會。所以你決定禁止你的孩子接觸一切可能的反動訊息,讓他留在溫室嗎?如果你做得到,其他家庭的孩子又怎會在街上?其他父母就不擔心,不如你一般愛護自己的孩子?

現在警察已經拔槍,開火,再把槍指向跟你孩子一樣年紀的年青人。說不定你的孩子就在其中。你還要沉默嗎?

還是說你打算譴責暴力?你打算說,暴力一定是錯,什麼情況都不能用,就像誰都知道吸毒是錯一般。但如果那毒品是嗎啡呢?醫生會處方嗎啡予癌症病人,因為一時鎮痛,起碼讓病人有一刻慰藉。你難道看不到年青人眼中的絕望?你難道不知道年青人對黑警的仇恨?明知打人是錯,但只要能復仇,就算只有一刻的快感也是無可取代的。因為除了趁混亂復仇,還有什麼地方伸張正義?

「起碼我在那黑警頭上打出了血,我身上流的血,我同伴身上流的血,總算扯平了。你要譴責就譴責吧,因為黑警不會因為你的譴責而收手,而如果我聽從你的譴責,我就只會站在這裡被打,也眼白白看着我同伴身上的血在街上流淌。」

以上一段文字,只要把「黑警」二字改成「暴徙」,你就會知道在旺角執法的警察心聲。

以上所寫的復仇心態,很扭曲,很可怕吧?所以你認為,譴責任何一方,或把雙方都譴責,就會有用嗎?仇恨是如此的真實,現在雙方都已經無所謂了,就只會拋低所有法理文明,讓大家都回歸到以拳頭用血止血。

如果你真心希望避免流血發生,那請你行動吧,請你用你可以用的一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法,去為社會的不公討回公道。因為不這樣,六四必然在香港發生。你無辦法用和理非解決問題,你不能以身作則帶給年青人希望,你就不能期望比你少人生經驗智慧資源人脈手腕的年青人,不去嘗試用暴力令香港重回正軌。誰不知道六四屠城的血腥?然而年青人今天依舊是重複前人的路在街頭浴血。不讓悲劇重現,責任更在我們這些成年人身上,而不是年青人啊!

筆者從事法律工作,但筆者不會輕易加入譴責暴力的行列,因為今日的時局,完全是社會公平解決紛爭的機制出了問題所必然引發的死結,譴責暴力不會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七警朱經緯,警察律政司一拖再拖,其目的只為令市民從根本對司法制度失去信心,而不去訴諸法律尋回公道,最終得益者,自是政府,因為對法律的解釋,便由法庭轉到其手中,讓其高舉合法的旗幟為所欲為。不讓其得逞,自是法界中人共同努力的目標。官司有輸贏,甚至因為政府有龐大的資源時間人力作後盾,民間可能輸多嬴少,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有一絲機會,筆者都希望法庭能把犯法者繩之於法,不論是刑事、司法覆核或民事索償還市民一個公道。筆者當然明白法庭有其局限,但起碼這是一個公平公開的地方讓雙方用證據法理說話,即使輸掉官司,真相都得以在陽光下披露。每一次輸掉的官司,都會讓民間汲取經驗,在政府下一次終於越過法庭所劃下的界線時,尋回那應得的公道。

如果讓年青人知道,除了拳頭,還可以有其他選擇,還可以有方法令政府黑警付出應有代價,年青人就不用絕望到以血肉之驅迎向槍口。訴諸法庭,未必最佳,那就請有更好方法的朋友馬上站出來。筆者寫此文的目的,只有一個。如果你相信和理非,請馬上行動,讓其有效,不要等到六四出現,才哭訴誰槍殺了我們的孩子。燭光永遠不可能讓失去了的孩子回到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