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我為什麼不讉責示威者?

我為什麼不讉責示威者?

自年初二凌晨「魚蛋風暴」捲起,心情隨著新聞畫面和相關的文字載浮載沉,到這一刻才稍有空間整理思緒。

如果有人問我,怎樣看旺角當晚的亂象,我會答:示威者很暴力,超出了我所接受的程度,理應受到懲治。至於你問我他們算不算「暴民」、「暴徒」?又是一個標籤遊戲,我才不會陪你玩!

但是,我不會讉責他們。為什麼我反對卻又不讉責呢?因為那是兩碼子的事。就像你曾經認識的幼稚園同學,畢業後再沒有聯絡,在街上遇見也不會認出來,這是事實,但我不會登報發聲明與該同學斷絕關係一樣。後者是有清晰明確的意圖,沒有那個意圖的話,其實並沒有需要發聲。

讉責,在一個禮樂尚未崩壞的社會才有意義。

這彷彿父母跟小孩子說:「你太頑皮,不准吃糖。」但同一時間,祖父母卻無限量無條件供應各式各樣糖果,於是父母的「讉責」便變得完全失效。

正如香港近年的暴力事件,包括有形的和無形的暴力,無論執法者、政府當局甚至法庭,皆無法讓人信服香港是個法治和講道理的社會。

特首涉貪五千萬,連調查也沒法展開;九成港大師生反對教育沙皇掌管校委會,特首偏要委任;朱經緯明目張膽棍打正在避走的途人,今日卻在安享退休生活;七警拳打腳踢,享受一年有薪假期後才施施然受審;警員以假口供告市民襲警,被告獲釋後,說假口供的警員卻無須負刑責;七百億低效益的高鐵、千四億跑不動的「三跑」,政府強搶市民的血汗錢興建;還有鉛水之禍,沒有官員下台連處分也沒有;當然還有包庇亞視、壓制港視;不理一面倒民意硬推TSA和普教中;最近期則是冷血消滅新春夜市、縱容黑社會「管理員」打人至頭破血流;還未計六百幾票可以做特首、零票可以做議員、建制派種票這些幾乎習以為常的老問題,種種的不公義,數之不盡,竹磬難書!

被如此種種荒謬不義的事情包圍下,血氣方剛的年青人對法治死心、對道理死心、對常識死心、對邏輯死心、對警察死心、對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手段死心,走上不歸的暴力抗爭之路,我不苟同但理解;我不贊成亦開不了口讉責,因為,我深信凡事總有因果,沒有人生來就要立志掟磚打人,同在這種不義氣壓中生活的我,又真的可保證自己能繼續道貌岸然嗎?

要讉責暴力,我必定首先讉責暴力的源頭,就是上述不公義事情的源頭。不難發現,讉責示威者最落力者,正是那些製造暴力源頭的政權中人,和永遠跟著他們屁股起舞的一群,這是惡人先告狀,還清楚不過嗎?

經常有人說,要讉責這一方,也須讉責另一方才公平。其實我並不完全認同。因為人有感情,有價值判斷,對事物的評價不可能似斟水般,將相同份量的水斟在完全一樣的杯中。我不見得每邊各打五十大板有什麼意義。我直認不諱,即使市民和官方使用一模一樣程度的暴力(當然是假設),基於上面所述的前題,我仍會站在市民的一方,如果這一刻,你仍只單方面指責示威者的暴力,卻對不公義的政府視若無睹,請不要左顧右盼,也不要扮「中間超人」,坦坦白白承認你是站在當權者一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