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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島戀曲》書評(中):雨傘運動的影像、記憶與意象

《沒島戀曲》書評(中):雨傘運動的影像、記憶與意象

雨傘運動之威力,一半靠具體佔領馬路空間,一半就是靠影像媒體傳播。據調查,大部份人皆透過電視及網絡瞭解雨傘運動。大眾對這場運動的具體印象,亦自然以各種畫面為主:警民衝突、催淚煙中撐傘的人、連儂牆、暗角打鑊、市民製作的藝術品......等等,乃至佔領馬路的本身,皆相當刺激視覺感官。

論畫面感,文字肯定比影像輸蝕。我們都看過許多有關雨傘運動的照片、影片,其拍攝角度與鏡頭運用,固然有一定主觀性,但各樣人、事、物,大致是客觀地「紀錄」於畫面之上。

文字固然亦可以描述畫面,只是再細膩亦永不及影像鉅細無遺。現在科技先進,手裏的電話也能拍攝高清照片,文字作客觀紀錄(documenting)的功能,對很多人來說,已非首要。看新聞,很多人寧願看動新聞多於閱讀報紙。(所謂「圖文並茂」者,看圖多於看字是常識吧?)要紀錄日常生活,用Instagram的人肯定多於寫日記的。潮語有云「有圖有真相」,儘管照片也可以美圖秀秀、PS,但照片一般來說比文字接近現實,該沒有甚麼爭議。而影片——連續的、活動的照片,又更加貼近現實,論複製、再現具體情景的能力(現在又有3D電影技術),文字難以望其項背。

影像這種驟眼的「客觀」性質,無疑便於勾起我們一些非常直接的sensation。我們看見催淚彈、暗角,甚至單單是回憶起這些畫面,大概仍會心有餘悸,仍會憤憤不平。

文學,正如上篇所言,並非流水帳的純紀述性質文字。文學更像記憶,是現實的重構。記憶如何重構一件事,我們可能不甚自覺,也不甚自主;而藝術則是相當有意識地去重構現實,突顯作者對事情的理解與感覺。藝術作品中提及的一事一物,都賦予了不尋常的意義,亦由是成為意象。以文字為載體的文學這一種藝術,則尤其像記憶,且擅於經營各種意象。

為何文字會特別像記憶呢?也許這是因為,文字在各種藝術形式之中,與具體感官經驗的聯繫最淺。

電影透過鏡頭剪接都可以營造意象,或者突顯某種意思,又或者運用如真似幻,令人頭昏目眩的主觀鏡頭,模仿意識流。然而,若果這電影沒有配上模擬主人翁內心獨白的畫外音或者旁述——換言之即是口述的文學,觀賞電影時,仍然比較像一場感官體驗,多於感官體驗的「記憶」。不同感官之間的藩籬,總是不容易逾越。

而文字傳遞抽象意念,創造(creating)的靈活程度,非影像可以相提並論。文學亦因而更擅長激發讀者更深層的腦部活動,如想像、記憶與思考。

「柏油路上竟映出只在草地上才有的溫柔亮光」。

這是《沒島戀曲》中,筆者最喜歡的一句。說是畫面,倒不如說是一種綜合了的感官體驗,甚至是抽象的符號。冷冰冰、硬硼硼的都市柏油路,竟會有綠草如茵、原野那樣令人流連的感覺,或許就是對雨傘運動開拓出的一片異域,最令人動容的概括吧。可惜縱有草地的溫柔光輝,柏油路還是柏油路......

試問影像可以如何表達這一句?利用雙重曝光將柏油路和草地在畫面上融合,或者來回交替展示柏油路和草地的場景?(筆者並非電影專業,如有朋友有更好的提議,不妨告知。)

似乎惟有文字可以如此自如地表達跨越時空、跨越感官的印象。文學本身多少就是意識流的:時與空、視與聽視嗅與味與觸之間的界線,更多是主觀賦予而非客觀制肘束縛。只要人類語言容許的,文學都可以表達;而文學的表達,又能逗引起人無盡的思考空間。

單單是上面所引,不到二十個字的一句,不同讀者也有不盡相同的感覺和解讀,而這是文字所容許的。

我們在《沒島戀曲》裏,可以見到人物處於運動中的心路歷程,也有作者全知觀點的評論,而兩者於這個敘事文本中,竟毫不突兀地並存,甚至交融結合而成為一個有情有理的整體。文學將影像變成意象的抽離,恰恰賦予了文學一雙翅膀,不至淹沒於影像帶來的情緒。文學語言往往是不確定的,卻逼使我們面對現實中各種微妙與非黑即白。這個躁動的年代,或許更需要文學的慢吞吞。書後作者自述提及:「一場運動竟也喚醒了我文字的魂,只覺這老友愈發可靠老實,念之所至,游刃間眼前身外人事,幾乎不請自來了」,說的可能正是這一點?

從現實的影像,到記憶,再到文學作品將記憶中的影像轉化為意象,正是我們經歷了事件,留下刻骨銘心印象,然後透過反思將這些歷程轉化為對我們生命有意義的元素。近年興起借助敘事作心理治療,其實,千百年來文學便擔當著這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