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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脫離群眾等於魚蛋無魚

革命脫離群眾等於魚蛋無魚

大年初一夜晚、初二凌晨至清晨,旺角街頭爆發嚴重的警民衝突,激烈程度堪比暴動。外國媒體重施前年雨傘革命故技,立即把事件定名為「魚蛋革命」。我感覺這多多少少或有誤導:一、這個命名,並沒有反映出過去一段時間,政府採取的全盤否定態度如何造成社會的低氣壓;二、這樣的命名手法來自跳躍的思維,造成意義的短路,讓人有錯覺「食魚蛋」真的會不由分說變成「食子彈」,事情簡單化總是會加強民粹情緒;三、事實上在整個過程中,小販並沒有什麼角色,固然他們擺檔本身已是一種抗命,但整個衝突之中,小販從未成為雙方的關注點。警方在對峙期間已無意取締小食小販,而衝擊參與者,亦大多無意知悉小販營業的情况,若真要形容,我會說這是一場失控國家暴力與政治狂熱者之間的相互復仇。

不論這次騷亂如何反映了香港可悲的受壓迫命運、如何開啟了群眾的想像、如何刺激到社會的底線,請不要忘記,這始終是一場以支援小販為名發起的行動。主事者是有責任評估行動對誰有利,如果抗爭者中途放棄保障小販權利的目標,而被形勢及情緒牽着鼻子走,只能說是不負責任,甚至可稱是資「協助開檔」為薪燃起自己的政治能量,是消費了小販。當晚在衝擊者的補給貨車送來盾牌之前,有一段長時間,警方與群眾在朗豪坊戲院外分立對峙,雙方按兵不動。其時附近的小販已順利開檔,行動領袖大可以號召數百人眾席地而坐,屆時警方若要清場,也只能採取徒手搬離民眾,按七一預演佔中的經驗,拖延時間足夠小販經營至清晨。很可惜,部分抗爭者執著於奪取馬路,展開了與小販題旨無關的衝突,凌晨更波延到西洋菜街附近的小販。不少被捕的抗爭者,更有可能被判以暴亂罪,獲刑以年計的監禁,造成抗爭力量一次不必要的折損,十分可惜。

撰寫此文,絕非為譴責示威者,畢竟須知道,這樣的激進抗爭是被荒謬的社會環境逼出來的。然而公民社會內部不能逃避路線辯論,在普羅大眾眼中,激進與溫和同屬一陣營,能否爭取社會支持,還需靠彼此協作。激進行動不可以脫離了群眾,一如出征的戰士,不可以沒有平民的補給後援。馬國明老師早已主張小販是基進社會民主的好盟友,但如果行動反而令小販議題本身被進一步邊緣化,只是本末倒置,得不償失,這是所有參與撐小販行動的團體與個人要思考的。

最後,願所有因警察濫暴而受傷者,早日康復,痛定思痛,重整旗鼓。本土民主運動不可與群眾割裂,必須痛改純粹發泄憤怒的陋病,才能推動社會動員與支持,成就真正的起義。至於當權部門藉此事安插罪名、打壓社運團體、濫捕無關人等,我們必將奉陪到底,絕不退縮。願香港市民保佑香港。

原文刊在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