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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焗」發展

發展局、「焗」發展

圖自發展局面書專頁

今日看到一宗新聞,題目是「推銷填海增地 陳茂波大嶼山考察遇示威 居民憂梅窩變沙田」。一個繁榮的先進城市,發展是必須的,但過度發展是為了什麼?當然政府經常義正詞嚴地說,發展是為了創造生產力、就業機會、促進經濟發展,這些建設是無可避免,但我想問香港人現在不夠工作機會嗎?

當不停發展基建,工作空缺問題就會出現了。建築業嘅勞工錯配相當嚴重,本港註冊工人有30萬人,但奇怪在市場中有開工的不足10萬人。在大量基建發展情況下導致「人手不足」,政府認為解決方法就是引入外勞。外勞一般人工比本地工人平,間接影響本地工人飯碗。外勞技術力亦沒有認可性或安全性(本地工人是必須註冊的),加上工程承建商、承辦商不少是中資企業,這些企業經營手法或多或少以內地工程標準為準則,接二連三出現的工程問題,大家或許可以聯想到是否有關。

環保方面,政府往往在工程落實前總會口口聲聲必定會依照環保署所定立的準則和法例,但結果呢?以港珠澳大橋為例,工程進行期間,多次被傳媒「有圖有真相」揭發承建商非法排污入海,環保署才「發現」去調查,之後卻離奇發現未有發現有污水排放,不禁令人懷疑是「配合式調查報告」。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的環境許可證於2009年批出,至今經4次修訂。據環保署網頁公開資料所示,原版環境許可證中,「棄置污染沉積物的水質影響緩解措施」一項本有3項條文,但兩年後修訂時僅剩1條。放寬規定明顯違背環評原意,或令工程污染加劇。環保署與承商這種微妙關係,大家又可以聯想到什麼呢?

發展局長曾經又說出為解決房屋問題,要發展郊野公園用地興建住宅。雖然郊野公園使用率低,不過如果說在郊野公園地區興建住宅去解決房屋問題的話,我想問郊野公園的地區適合建平民住宅嗎?不,那為什麼要犧牲全港市民的公共資源去解決某一小撮富戶的房屋問題呢?

不知是否市區用地確實已用盡,當局又不敢去侵犯新界鄉紳的地,終於要「發展」到離島。各區高速發展的情況下,我們其實像生活在一個「大地盤」之內,空氣質數大家「有鼻共吸」,不用多說。

離島一直可以為繁囂的港人在境內帶來一個寧靜的環境,或許可以稱為僅餘的鄉村式地方,沒高樓、空氣好,地區內更擁有各種珍貴的自然生態,像可愛的中華白海豚等。如果再在這區高速發展,那…我們真的要被困在一個完完全全的石屎森林中嗎?

從經濟角度,先進繁榮都市要有足夠基建配套也是無可厚非。不過以當前香港目前的法治,自由等等問題的確令全世界失去信心,名聲在國際間評級不斷下跌,外資只會有減無增,來的只是赤色資本。如果這些基建只為配合內商,提供可以在一個更廉潔更文明的環境下營商的話,那為什麼國家不考慮檢討本身的營商環境而要令這彈丸之地負上這個責任呢?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而非中國金融中心…

北京總面積有1萬6千多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大約2000萬人,北京當局就已經認為當地過於擠迫引發多種社會問題,更考慮如何減少常住人口。而香港,陸地面積1107平方公里加上海域面積1650平方公里只不過是2700多平方公里,卻住上700多萬人,於2015年更被世界銀行定為「全東亞區人口密度最高都市」,再加上大量流動人口,問題可想而知。基於地方有限,發展始終是要適可而止,「無咁大個頭,何必要戴咁大頂帽?」

所謂的基建發展,根本是未見其利先見其害,不停消耗香港的資源,更破壞香港生態環境,而香港大部份市民根本無直接得益。或像高鐵一地兩檢,都未想出可行方法就已經落實動工,如果最後爛尾收場,得益只有過程中各方既得利益者,或要破壞香港一國兩制去強行通過,結果怎樣都是代價沉重。如果將過千億的基建十分之一拿出來改善民生,相信當前民怨最少能減少三份之一。

最後想說透過以上種種論點,以「梁」為首的發展局是「真‧發展」還是基於「某些原因」「焗」香港發展,無論政府再弄什麼把戲,攪什麼語言偽術,真相、結果終有一日全港市民都會看得清清楚楚,因為我們香港人不是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