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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養老金不改香港低稅區

全民養老金不改香港低稅區

文:香港社會保障學會會長梁寶霖/香港社會保障學會研究員莫泰基

根據《退休保障前路共建行政摘要》(下稱《摘要》)這份諮詢文件,說成要實行全民養老金必然要加稅或增設稅種。實情並非如此,且看《摘要》第8頁第14段:「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於2014年3月發表的公共財政可持續性評估,預計如政府開支增幅長期超越收入及經濟增長,政府在2029-30年左右(即14年內)可能開始面對結構性赤字問題。除非削減其他公共服務及政策範疇的開支,否則很大機會要加稅或引入新稅種,以解決財政問題。」

上文很清楚指出:即使不做退休保障的改革,政府因結構性赤字也必須進行加稅或引入新稅種。為何政府官員向傳媒解釋:要進行退保改革必然加稅或引入新稅種。政府要公開明言實情,2030年因結構性赤字,必須進行稅制改革。事實上,早於回歸前,便有很多團體要求進行稅改,實行累進式稅制,至今聲音從未間斷,包括銷售稅、資產增值稅、股息稅等等。

即使如此,《摘要》所說:實行「不論貧富」模擬方案,在2015-2064年平均要增加利得稅率4.2%,看似很嚇人。實質證明不應要求政府財政獨力承擔退保。只要實行180學者養老金方案的三方供款制度,假設三方平均分擔,每方要增加的是1.4%。不是甚麼巨額的艱巨財政措施。

只要稍為握要比較新加坡和香港兩地稅制,便知道加4.2%利得稅,也没違反《基本法》第一○七和一○八條。單從利得稅來看,新加坡是17%,香港是16.5%,不相伯仲。但新加坡還實施7%的銷售稅,和僱主要供15%至20%的中央公積金稅率。香港的僱主現只須供5%的強積金,算得甚麼。很明顯香港仍是世界上最低稅地區之一;肯定加了1.4%甚至4.2%,也不會超越新加坡僱主稅額。政府說甚麼會影響香港的競爭力,顯然是危言聳聽。

由於全民養老金方案在2030年之前一直有累積盈餘,在這段期間根本不用引入新稅種。政府官員應老老實實告訴全港市民,不用擔心全民養老金會增加大額財政負擔。而改革稅制是香港稅累退的不公義,和稅基陝窄等問題導致的。請官員不應借退保來誤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