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教協可怎樣超越中學學生會

教協可怎樣超越中學學生會

年前應邀義助朋友的中學成立學生會,不是教師預設框架讓學生跟隨的一種,而是把整個籌備過程當做教育機會,讓學生學習和實踐民主素養的那一種。於是,和原校的顧問老師協定,多提問多誘導多讓學生辯論和嘗試,盡量使不完美甚或出錯的過程成為學習的機會。

過程中設計問責和監察的一環,讓我印象深刻。學生會的籌委由中三至中五的同學組成,我們問,除了周年大會接納當選幹事會的工作和財務報告的議程外,怎樣可以在任期中監察?想了片刻,即有同學建議組成「監察會」。我們追問,這個監察會有甚麼成員?有同學答「老師」。我們便問,若學生會要真的自治,由老師監察是否合適?

由此引發簡短討論後,籌委們大抵共識出要包括社長、領袖生長、各學會協商派出數名代表等。我們問學生這種組成的理由,夠代表性、包括各持分者等等,先後成為他們的答案,我們請秘書記下以便將來向全體同學解釋後,我追問他們,這些成員各有代表性,對監察工作有甚麼好或壞的影響?踫巧該校社長、學會會長等常有身兼多職、多屬高中,甚至十分熟稔的情況,我們便問,如果監察會成員和幹事相熟,對監察又是好抑壞?

我們的提問維持中性,而且早設計了避而不用「獨立」一詞。我認為接續的討論是該次籌備會議中最有意義的:有同學提出,監察會成員和幹事相熟,那麼幹事會的工作會得到更多支援,更順暢,甚至可以做幹事會B隊。但也有同學指,監察會的職能是監察,B隊便違反監察的原意,由此甚至有同學提到,監察會成員要「獨立」才好。

接著籌委同學想出設立五個「普通監察委員」的席位,由全體學生選出沒有任何職位的同學擔任,其中三個規定是初中席位,因為中六同學要考試,參加學生會活動的多屬初中同學云云。中三至中五的學生能夠自行想到「獨立」對監察的意義,是我和老師最感欣慰的,我甚至以為,對民主的認知,已有了紮實的基礎,勝過不少教育界老行尊。

為甚麼這樣說?2014年我參與教協會的監事選舉,教協的監事職能同樣是監察理事會工作,但在該屆選舉中,長期領導理事會的張文光即調動原任理事徐漢光、李麗明、陳漢森及一些友好參與選舉,當然他們是有這個權利和資格的,可是,當選以後他們根本沒有提過任何政綱曾承諾的改革教協的計劃,反而,差不多每次會議都出現的是:狙擊其他監事的提問,「理事上身」般的代列席理事回答或反駁其他監事的質詢。有的更在整個任期鮮有發言,只會坐著做支持理事會的舉手機器。

證諸過去兩年所見,這班有欠獨立的監事,實在不能發揮監察的職能,他們的工作表現和民主素養,我以為難免見笑於上述的中學生。張文光、徐漢光、陳漢森和李麗明諸君,都是我的朋友,他們在今屆選舉若想再當選做好監察工作,超越中學學生,我是樂意介紹他們向那間中學的籌委同學請益的。學無前後,達者為先,信矣哉。

(2016.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