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冒康文署封殺風險 糊塗戲班勇於發聲

冒康文署封殺風險  糊塗戲班勇於發聲

一般而言,本地藝團很難單靠搞演出的票房維生(限於場地、場租、場數、觀眾數量等因素),因此為擴闊財政來源,都會嘗試申請藝發局的資助,和爭取由康文署主辦個別製作(可以免場租和毋須承擔虧蝕的風險)。可是,即使能獲得藝發局的恆常資助,不論是一年、兩年或三年資助,撥款通常只夠支持藝團的基本營運,要搞製作就需另覓水源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而「康文署主辦」那方面,又不一定是申請便成,一來要看劇團的規模和過往製作的表現,另外康文署也要看個別製作是否符合其「策展」路線才決定是否「主辦」(資助)一個作品。

因此,結構上康文署對藝團實操生殺之權,理論上它可以加諸各式各樣的條件要藝團就範,而藝團可能基於生存的考慮而只可無奈接受;有報導指過往亦曾發生同類「刪名」的事件,但鮮被披露,或許也是藝團感怒而不敢言的結果。所以今次糊塗戲班敢於發聲,實是冒著被康文署日後封殺的極大風險,值得敬佩和支持。

康文署用的是公帑,但無民意代表在內決策,決策過程又極不透明,以甚麼準則決定「主辦」與否也無人知曉,就連在今次事件上以甚麼理據「刪名」或是否存在審查的指引,也含糊其詞,實在難以接受;說會深入了解事件,又未有交代何時答覆;問及局長,又只懂人肉錄音機讀稿!會否承諾不會對相關劇團秋後算賬?更是天方夜譚,就算承諾了又如何?

所以,其實香港這種藝團生態的「結構」,根本存在極大問題。又或者,這根本是從 day one 開始政權操控藝團的手段,以箝制港人的創作與言論自由!

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