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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短評:通識文憑試論民主的三個擔憂

政治短評:通識文憑試論民主的三個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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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文憑試的通識科考試中一題關於民主與全球競爭力的必答題很有趣,有趣在於問題方向相當配合特區政府對政制改革的論述邏輯。

雖然我不認為文憑試已經淪為政府的意識形態工具,但見到出題的方式,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我還是不禁擔憂。以下僅簡單提出三個對問題背後邏輯的看法:

(1)關於民主指數
我們不必認同公憑試提出的「民主指數」,尤其指數的方法學將「民主」拆解成數個範疇評分,包括「選舉過程」、「政府運作」、「政治參與」及「公民自由」。我並非完全不認同這種評分方法,只是讀過意大利思想家阿甘本(Giorgio Agamben)的短文《民主概念介紹(Introduction Note on the Concept of Democracy)》,他指出「民主有兩種意涵,一是權力如何獲得授權,二是行使這合法權力的方式(...democracy designates both from through which power is legitimated and the manner in which it is exercised)」-第一種意涵必需討論主權問題,而第二種現時普遍主導現代政治論述的意涵則只是「經濟與政治」及「政治與司法」。看文憑試提出的「民主指數」,其民主明顯沒有權力授權的意涵。
我不認為文憑試在這方面故意有偏頗,事實上深入的主權討論不適合文憑試,只是在現時香港的政治討論脈絡裡,這種「民主指數」的民主論述對冒起的本土、「港獨」思潮可算是一種沉默的對抗。或許,我們對民主的理解還未能走到核心裡。

(2)「更具代表性」
文憑試問題中問考生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組成更具代表性,會提升香港的全球競爭力」的意見,問題用字似有暗示現時制度已有一定的代表性。問題同時列出香港特區行長官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各界別代表的數字)及立法會的組成方式(議席數目),也似乎是鼓勵考生往數字方面思考代表性。
這種暗示識鼓勵是滿奇怪的,因為問題不只是數字多寡的問題,而是整個提名方法、比例也有問題。就算是採用一些經典卻粗鬆的民主定義,這個種選舉很難說得上做到「民有」(參考林肯的「民有」、「民享」、「民治」經典民主定義)。

「更具代表性」隱含一種「民主程度」的分析方法,但如果我們視「民有」是民主的基本精神,那末民主制度先要有「做到/做不到」實踐民主精神的判斷,之後才能探討民主程度。文憑試的問題,怎樣都是假定已經「做到」,然後探討「更有代表性」的好處。這種論述方法,與特區政府之前推銷政制改革的邏輯如出一轍。

(3)民主指數與全球競爭力指數
民主與競爭力之間的關係存在不少研究,結論很難說得確實。我讀過一些研究,但自問認識不深,無謂班門弄斧。不過,只提出六個地方來讓考生分析,這種做法明顯粗疏。我明白文憑試的考題有很大局限性,但問題提出的六個地方結果有很強的導向性,我不得不憂心。

另一方面,如果用左翼的世界系統理論看,Immanuel Wallerstein將世界體系想像成一個社會體系,並以歷史分析其「核心」、「半邊緣」、「邊緣」結構。理論的內容先擱下不談,簡言之,不同的國家、地區在這個世界系統裡(受資本主義/帝國主義歷史影響)有不同的「角色」,在歷史上有不同的發展進程,我們只將某一種視角底下的「競爭力」強行拉到民主程度一個因素是否有意義﹖從這角度看,拿美國跟中國比較也實在有趣。

就算不用左翼的框架,嘗試以民主程度解釋埃塞俄比亞拿的競爭力,怎看也很好笑;拿五個主權國來跟一個特別行政區做比較,又是一個有趣卻沒有什麼說服力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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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讓中學生更了解政治、時事,但同時可以成為政府灌輸某些意識形態的工具。儘管如此,我不會否定通識科的意義,因為只要有更多人在社會作有深度的討論、有更多覺醒的通識老師,我深信通識必定可以培養有獨立思考的真正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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