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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耀忠:《花柳全》(3):不滿獄中膳食 四大黑幫發起集體罷食

梁耀忠:《花柳全》(3):不滿獄中膳食 四大黑幫發起集體罷食

以暗角七警為喻,在監獄這個最大暗角,懲教職員對花柳全的拳打腳踢,從未停止,超過十載,法治的反教材就是花柳全本人,懲教職員的針對和留難,如影隨形。

2010年1月5日早上,職員毛XX搜查他的房間,故意刁難,以搜查為名,故意把他的餅乾弄碎。他無奈地衝口說了句:「有冇搞撚錯!」

「你講乜撚嘢!」毛XX隨即回一句,更順勢摑他一巴。

他還有意再摑一巴,花柳全怒火中燒,以左手抵擋,右手還擊,在扭打中,雙方手臂都撞到門窗而流血。

這宗突發事件,在法庭上竟變成了持有兇器的預謀案件,花柳全要求播放當天的錄影帶,但影像竟與當天的情況截然不同。影帶所見,十多名職員在案發現場頭愕愕的走來走去,另一片段所見,地上滿佈廁所瓦片,而這些瓦片就是所謂的兇器!

若情景當真如此,職員又怎可以在滿地瓦片上來去自如?同時,又為何沒有他傷人的片段?錄影帶內容分明是事後加工製作的!

可是,法庭是「公正」的,因為有人證,又有物證,豈容花柳全抵賴?

罪成。加刑十個月!

花柳全的故事,也是不斷加監的人生,奸角除了懲教職員外,怎會缺少監獄話事人-四大黑幫!

赤柱監獄J座-監倉A工場。

監房內從來都是由四大黑幫操控的,其中以新X安勢力最大,其次是1XK,他們為爭奪獄內波莊、馬莊、六合彩莊的控制權,時有打鬥;而和X及水X較為勢弱,故經常合二為一,對抗新X安和1XK,形成三雄鼎立,「大圈仔」遂成了他們相互間的爭取對象。

當然,若大陸仔稍有反抗,他們也會聯合「鎮壓」。

花柳全在A工場服刑期間,因所有囚友都不滿膳食的質素以及一些日常生活程序的安排,四大黑幫話事人決定集體罷食,兼向太平紳士投訴。當時J座監倉內有四個工場,約有一百二十人,當中「大圈仔」只有三四個,坦白講,「大圈仔」人數那麼少,哪裏有發言權?一切只得無奈跟隨。

不久,事件平息,但獄方要找人祭旗,職員便要編製一份「搞事者」名單,花柳全自然榜上有名,因為獄方斷不會自找麻煩,絕不會得罪那些有頭有面的人,結果便誣衊他煽動搞事,把他單獨囚禁多月。

花柳全心想:差不多所有人都有參加集體罷食,為何只有我受罰?這樣公道嗎?我一個「大陸仔」可以煽動百多個香港人嗎?四大黑幫成員會聽從我指揮嗎?

簡直荒謬!於是他作出投訴,獄方不理,他便不斷投訴,因此與總主任結下仇怨,惹來連番追殺。

一天,沙展吳XX借火機給他,卻拒絕收回,他感到莫名其妙,不久,吳XX找來另一位職員,當著他面說花柳全搶了他的火機,並著他作證。

花柳全十分憤怒,囚友中那麼多人吸煙,借火有何難,怎麼會搶沙展的火機呢?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花柳全以「搶奪火機」罪名,被加監七日,事後,吳XX依然負責監管他。

恩怨在前,還要「朝見口,晚見面」,終有一天,他們發生了口角。吳XX動手掌摑花柳全,當他還想打第二下時,花柳全作出還擊!吳XX抽出警棍,一邊打他,一邊叫其他職員增援。

花柳全衝入廁所,拿起「竹掃」來抵擋並還擊,此時,前後共三個職員,一齊抽出警棍,又取出胡椒噴霧器,向他進攻。他就抓起洗刷廁所的沙粉潑向職員,可惜他頑強反抗也寡不敵眾,終被制服了。

再到法庭,這次他「有備而來」,靜候懲教職員作供,那把順手拈來的「竹掃」,變成了削尖的竹枝。幾名事發時不在場的懲教職員,則現身庭上,成為吳XX的證人,大話連篇,堆砌故事。

法官沒有質疑,判處花柳全加監兩年。他隨即抽出事前準備的「利刀」,割自己的頸!

「咁短時間內,我可以削尖竹枝咩?咁根本冇可能!」

「唔合理!唔公道!」

法庭還是否講道理的?花柳全引頸高歌,法庭之上高唱國際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