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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隱藏的商場公共空間——屯門市廣場

被隱藏的商場公共空間——屯門市廣場

作者:屯門達人

香港政府從80年代開始,逐漸要求部分私人發展項目提供公眾設施及公共空間,以讓發展商獲取更多地積比率,原意是希望能促進綜合設計、善用土地,以及更妥善規劃用地或使某類公眾設施得以早日落成,以滿足較廣的地區或全港需要和應付建議發展項目所帶來的人口。

不過發展商營運一段時間後,往往以維修保養及保安等問題為理由,不再對外開放屬於公眾可享用的空間。一直到2009年8月,地政總署公佈位於私人地方的公共休憩空間時,卻揭發發展商多年來違反地契,一直將公眾有權享用的空間閉門深鎖。事件曝光後,發展商只好「無奈」遵從政府規定,重新開放。不過重新開放後的公共空間,大多欠缺保養,有被荒廢棄置的感覺。加上地政總署亦無要求業權人在項目內設相關指示,讓公眾容易前往。結果公眾本來可享用的空間往往被隱藏起來,而且得物無所用。第一回先介紹屯門市廣場。

2. Playground_1988

1988年屯門市廣場四樓平台的跨層式兒童遊樂場,為不少80後的集體回憶。

Photo credit: Building Journal (1988)

3. Plan_1990_public

1990年屯門市廣場四樓平台平面圖,可見設施十分多元化。

Photo credit: 中原地產

屯門市廣場由信和發展,於1988年落成。根據地政總署資料顯示,四樓平台為公共休憩空間,需對外開放。平台在落成初期環境不俗,設多項遊戲及休憩設施,如跨層兒童遊樂場、壁球室、羽毛球場、網球場及滾軸溜冰場等。而商場內有扶手電梯到達四樓平台。不過平台於90年代末不再對外開放,到2009年8月配合地政總署要求才重新開放。

4. TMTP combine 1

不過現時平台大部份遊戲設施已失修多年,並長了不少雜草,貼上告示「請勿進入」。休憩範圍亦佈滿積水,容易產生蚊患問題,環境差劣,疏於管理,不能吸引公眾享用。而發展商亦未有為遊戲設施進行修復工作,任由荒廢落去。另一方面,平台雖為公共休憩空間,但有部份設施只限住客享用,如籃球場、壁球場和游泳池。結果令所謂的公共休憩空間淪為住客專享的空間,令人聯想2008年港灣豪庭平台花園事件。當年政府批准發展時,規定發展商需在地段內興建及管理公共休憩用地,並開放給公眾人士使用(會所及泳池除外),但物業管理公司自2003年入伙卻一直沒有這樣做。直到2008年初被傳媒揭發後,地政總署才開始跟進,規定平台花園在上午7時至晚上10時向公眾開放。其後不少私人發展物業的同類事件才陸續被揭發。

5. TMTP combine 2

商場內前往四樓平台的扶手電梯長期封閉,屯門市廣場網頁商場平面圖亦沒有展示四樓。

更甚的是,商場內外的平面圖、指示牌、商場指南以至網頁均沒有提及指示表明四樓設有平台,大多市民都不知道商場有該公共休憩空間。即使知道該空間存在,但現時商場內前往四樓平台的扶手電梯長期封閉,公眾只可利用場內其中兩部升降機才能成功前往平台,甚不方便。結果平台成為商場租戶職員流連之處,引起衛生問題,因此加設大量閉路電視監視。而地政總署則以官控式表示發展商已完全符合政府規定運作,並達致署長滿意程度才開放。那麼為何封閉往四樓平台的扶手電梯並不是違規呢?

即使政府在2011年編制的「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顧問研究報告」,但結果指出不少位處平台的公共休憩空間會影響個別業主╱用戶的私隱,並造成一定滋擾及不安,加上不易到達,因此極力建議以後發展商設置的公共休憩空間只可建於地面。而其後發佈的「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設計及管理指引」雖提出一些指引,但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下,因此發展商無需跟從指引規定。反映政府的規劃政策傾向以發展商及管理角度為先,漠視普羅大眾對社區環境與時俱進的需要。

由此可見,香港不少發展商只重視金錢上的利益,眼見公共空間不會有任何收入,修復後亦會增添維修保養成本及加強保安措施,因此寧將公共空間繼續「荒廢」下去,使商場唯一的功能便是消費。而地政總署多年來亦未能有效監管由發展商管理的公共空間,署方一直未有行動迫使發展商進行有效的改善措施,讓公眾更易得悉公共空間的存在、妥善保養有關設施,甚至優化荒廢多年的設施,讓公眾隨意享用。

原文刊於
拓展公共空間 Hong Kong Public Space Initiative Facebook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