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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有改革必要,但不能由梁振英來搞

立法會行將二讀改革醫委會草案,醫學界幾乎一面倒反對。在下一直有分析醫療政策,基本上對醫委會改革,十多年來持贊成態度,然今天是梁振英來搞,不得不反對,大家可能以為在下純粹對人不對事,但法院判斷證人證供是否可信看其品格,判刑也參考犯人是否有犯罪記錄及會否重犯,而且,對醫管局時常列出數據赤字有多少個億,管理成本的高昂,在下亦有疑問,故揮筆疾書,寫成此文。

首先,就輿論提出醫生比重大,造成醫醫相護,翻查2014年醫務委員會記錄,對案件定罪率,竟達九成(1)

就申請外地醫生來港執業,鄙人多年來未嘗反對。然而,我一直贊成的「海外醫生」,並不包括大陸醫生。梁特一直以來,不斷提出要輸入內地專才,就連護士也親口提過想染指。醫生這方面,難保他不會放過。以往來執業的,多是新加坡等水平達國際標準的醫生,但如果是內地醫生免試,我一百萬個不放心。內地醫療事故頻仍,屢屢發生見死不救,毆打病人新聞,信不過是常識吧。

至於醫管局在董建華年代始,三番四次提出赤字多少個億,普通人當然會被數字矇騙,謂政府補貼市民,各種醫療費用,市民用「身份證價錢」使然,正正就是成本價,即沒有身份證的不合資格人士付的價錢,在下化身格價專員,造訪醫管局和一些私人醫院網站,驚人地發現如以政府成本價比較,很多收費竟相差不遠,有的甚至是私人醫院更便宜。而私人醫院的普通病房,更是只有三至六人,政府的是五、六十人(2)。如果是精神病院,有的專門收MD仔(即弱智加上精神病)的病房,更是每天起碼十幾人失禁,衛生環境孰優孰劣,可想而知。

公立醫院醫生被私院高薪挖角,已經不是新聞。私院開出的條件,隨時是公院的二、三倍。回到上面,私院的價錢對比公院(指非合資格人士價錢)相差無幾,但私院醫生人工以起碼兩倍計,私院工作量(即病症數量)跟公院比較是1:9。而私院還有錢賺,究竟醫院管理局是如何管理金錢的?為何公立醫院「成本」比私院高出那麼多?其他職位,私院並無標明護士及文員等價錢,但工人則和公院差不多,但最重要的醫生,人工差兩、三倍,究竟納稅人的錢,有多少放在前線,多少放在高層?醫管局的行政是否有問題?

的而且確,醫委會有改革必要,而且已經拖了多時,但正正是拖了多時,也不妨等到立法會選舉完畢,梁振英下台後,即使要這個會期內完結,也不可以草草表決。醫療問題,關乎生死,人命關天。觀乎梁特上台以來,委任的全部是「自己人」。曾蔭權縱使有萬般不是,但他也會重用反對派如劉細良及參加過七一遊行的黃仁龍司長,但梁振英呢?張炳良不是他委任的,是中央決定,馮煒光我更不知道他以前有甚麼反建制往績,只知道他上任後謬論連篇,比一些建制派「更稱職」支持政府。本地醫生病人比例,也不比其他先進國家遜色,問題是公私營失衡,但大可以外判公立病人往私院,成本隨時比留在公院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