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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決對談系列(一):區龍宇

按:過去幾個月,「自決」成為了一個十分時髦的概念。各路新興的反政府力量都用上這個字眼。有要求進行自決公投的、有鼓吹港獨的、有主張內部自決的……雖然不同勢力對「自決」的理解不盡相同,但「自決」運動似有一觸即發之勢。在這潮流中,香港泛左翼就「自決」這個概念卻比較少發表意見。左翼21為了激發討論,特意找來五位泛左翼朋友以問答的形式談談他們對「自決」的看法。他們的意見只是個人觀點,不代表他們所屬組織的立場。另外,雖然我們在圖片上選取了他們的一句說話以吸引大家的眼球,但大家務必要看全文,才能全面理解這五位朋友的看法。

問:你贊成當下香港的社會運動以「自決」二字為主軸嗎?
答:贊成。不過,對所謂「主軸」兩字,有點尷尬……因為要解釋起來,便可能十分多歧義……

問:在你心目中,「自決」這兩個字的含義是甚麼?
答:自決權不過是民主權的一種延伸。民主的定義,乃政府統治須得人民同意。既然人民之聯合為政府,要以自願同意為基礎,則一旦部分人民,已然被排斥於政府的管治,被剝奪參政權,則其與政府之權利與義務關係,亦自動終止,人民有權自決其前途,究竟是留在原共同體呢,還是分離/獨立。

問:「自決」運動應該有甚麼具體綱領和目標?
答:無論是英國還是中國政府,其對香港的管治,從未獲得港人同意,有違「主權在民」及「政府管治須得人民同意」的根本原則。雨傘運動,象徵港人的民主覺醒,決心翻身作主,爭取命運自決。

香港回歸後所實施的基本法,亦從未經過港人授權。新時代民主運動的目標,就是從下而上,民主重訂基本,重構香港的憲政機構:

I. 召開普選全權港人代表會議,重訂基本法,落實港人自主。除國防及外交由中央管轄外,所有港人內政由港人民主決定。綱領的具體細目,通過全民商討制定。

II. 由直選之民主派議員,及其他民主團體,組成籌備團體,為適當時機召開港人代表會議,進行長期的宣傳、鼓動、教育、組織工作。

III. 港人代表會議成功召開及重訂基本法後,請中央政府接受。

要喚起普羅大眾,需要民主與民生並舉的社會改革。香港的困局,也不只是政制不民主,或者沒有自決權。壟斷財團所造成的分配不均,貧富懸殊,民生困苦等等,剝奪了多數人的餘暇,妨礙普羅大眾有效行使民主權利,也因此壯大了寡頭統治。所以追求民主自決,必然要求同時改革社會,消除貧富懸殊,保障民生。所以,基本法中有關經濟、土地與民生部分要全部改寫。

問:你理想中的自決運動和本身已經存在的普選運動、基層勞工運動有何異同?
答:在外國,要求普選,即等同要求民主(代議民主)。但在香港,絕對不是。例如英國19世紀普選權運動,是由工運發起的,可說是工人民主運動。當時這個運動,提出普選要求,已然足夠,因為普選的對象,是國會,是(虛君制下的)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如其實現普選,則形式上已經落實了主權在民。但香港的普選權運動的對象,不論是立法會還是特首,他們都不是最高權力機構,即使行了普選,中央仍然可以隨時把普選產生的立法會和特首廢掉,所以香港人仍然沒有民主,不是香港的主人。

問:為甚麼現在是發動「自決」運動的適當時機?
答:在831框架下,連想在基本法之下實現鳥籠民主,也變成不可能。在此情況下,若想爭取主權在民,只有提出港人自決,重訂香港憲法。

問:左翼應在「自決」運動扮演甚麼角色,尤其和其他鼓吹「自決」政治力量的關係應該如何處理?
答:有兩種自決派。一種是排外極右自決派;一種是民主自決派。今天,後者慘受前者攻擊,而老泛民又袖手旁觀,在此情況下,若是左翼,便應該贊助民主自決派。

問:左翼應該支持「港獨」嗎?
答:香港有權自決,但缺乏獨立條件。中共當然連自決也不會容許,同樣指責這是分離主義。我們的答覆是:我們以自決保自治,不追求獨立和分離;相反,我們還鼓勵大陸各地人民,照辦煮碗,一起爭取自決,由下而上,拆散專制,以後再在民主自治/自決基礎上,重新聯合。這條中港兩地自決路,乃分化專制,促成最廣泛的民主聯盟的康莊大路。反之,港人自決而獨立,只會刺激專制政權各派系,立即團結一致,對付港人,實乃抱薪救火,自求速死。

問:左翼應該如何看「香港人是一個民族」的說法?
答:香港自1949年以來,經歷了與大陸完全不同的歷史,這賦予港人要求高度自治的歷史權利。另一方面,這段異於大陸的香港歷史,時間太短,以至港人共同體,雖有苗頭,到今天實遠未成形。雖然新世代傾向自認香港人,但雙重身份認同(兼為中國人和香港人)仍是多數,且不少與大陸仍有血脈聯繫。此外還有大量少數族裔。如果尊重多元身份,就要承認,純粹以「香港人」身份追求獨立成國,只會沿地域身份撕裂香港,未有民主,先自內亂。

問:你擔心「自決」運動會進一步激化排外思潮嗎?
答:排外極右的自決必會這樣。民主的自決運動則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