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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泛民成功爭取中國醫生來港執業

文:賀穎傑

不諱言,筆者這個標題多少有點標題黨的意圖,事實上,政府的醫委會改革方案並沒有白紙黑字點出引入中國醫生的條文。但仔細拆解方案,實在不難得出「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的結論:改善醫委會的效率只是表面原因,重點是捆綁加強特首的影響力,為將來進一步向中國醫生在港行醫大開綠燈鋪路。何以得出如此結論,且聽筆者逐一拆解。

政府開宗明義的改革方向包括以下三點:

(a) 增加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的業外人士參與;
(b) 改善醫委會的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以及
(c) 便利非本地培訓醫生(特別是專科醫生)到港執業。

表面上,改革方向沒有問題,亦是回應社會訴求。而事實上,醫學界非但全盤接受改革方向,而且所提的建議比政府走得更遠更前: 政府方案只是增加四名業外代表, 而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議員所提的「6+6」方案更進一步增加六名業外代表。業界事實上擁抱改革,跟政府刻意誤導輿論,塑造醫學界反對改革,與民對立的形象截然不同。

那麼政府為何不接受梁家騮議員所提的修訂呢?根據立法會會議紀錄,高永文局長表示,病人權益組織不接受有關修訂。可是筆者百思不得其解,為何病人權益組織會反對增加更多業外代表?筆者於是翻查各項媒體報導,發現當中只有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曾經表達過保留意見(**)。而且,細閱該協會的意見,更加發現該協會並非反對「6+6」方案,他們更重視的是業外代表跟業界代表的比例,希望最終達成1:1。由於政府方案跟梁家騮議員方案比例都是1:3,社區組織協會只是表示那個方案較有機會通過他們就支持哪一個,並不代表他們更加支持政府方案。

事實擺在眼前,政府只是借病人權益組織「過橋」,移花接木地演繹他們的意見。那麼,政府堅持推動「4+2-2」方案的原因為何呢?顯而易見,「4+2-2」方案跟「6+6」方案剩下唯一的分別就是「4+2-2」方案賦予特首更大權力,以圖進一步操控醫委會。市民必須明察,改革方案名為維護民康,實為特洛伊木馬,替 689 將來為中國醫生來港執業開綠燈。如果泛民議員不堅持更全面,更進取,更持平的「6+6」方案,甚至為政府方案投下贊成票,實在是與 689 狼狽為奸,選民自當會於九月立法會選舉票債票償。

**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醫生內戰,你撐邊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