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6+6」方案增病人權益組織話語權 醫委會改革「唔好拖」

致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先生:

「6+6」方案增病人權益組織話語權 醫委會改革「唔好拖」

彭先生你好,我們是一群資訊科技行業的從業員。在醫委會改革一事上,我們的利益明顯地跟貴會一致:我們都有機會成為病人。當下醫委會改革草案距離成功通過只是一步之遙,草案內的 42 條修訂,醫學界已經接受其中 40 條,剩下的細微分歧只是在委員人數的組成,我們極不願意見到草案因為這微小的分歧而拉倒。

從貴會致立法會的意見書(*)中可見,貴會似乎對醫學界梁家騮議員所提出的「6+6」方案有所保留。我們在貴會所提出的數字及論據中似乎發現一些可商榷之處,現希望跟貴會分享意見,期望貴會最終能作出正確決擇,支持「6+6」方案,為醫委會改革行出一大步。

綜觀貴會之意見書,反對「6+6」方案是基於以下原因:

1)貴會認為:「增加選任業界委員只會令醫委會更為傾向私家醫生及公立醫院前線醫生的意見」

我們的意見:這論點在數字上是錯誤的。根據政府的「4+2-2」方案,選任業界委員佔全體委員的 50%(32 人中的 16 人)。而根據梁家騮議員的「6+6」方案,選任業界委員也是佔全體委員的 50%(40 人中的 20 人)。再者,「6+6」方案事實上給予病人權益組織代表更大的話語權:根據政府的「4+2-2」方案,病人權益組織代表佔 9.375%(32 人中的 3 人)。而根據梁家騮議員的「6+6」方案,病人權益組織代表佔全體委員的 12.5%(40 人中的 5 人)。

1

2

2)貴會認為:「醫委會在討論決策時,委任委員多以所屬界別角度提出意見,意見將較為分散;而選任的業界委員則主要來自醫學會及有組織的醫生團體,其意見將較為集中。最終醫委會的決定會較受來自選任業界委員的影響。」

我們的意見:如上文所解釋,這論點在數字上也是錯誤的。根據政府的「4+2-2」方案,選任業界委員的聲音即使全部集中,也只佔全體委員的 50%(32 人中的 16 人)。而根據梁家騮議員的「6+6」方案,選任業界委員的聲音全部集中,也剛好是佔全體委員的 50%(40 人中的 20 人)。由此可見,選任業界委員的聲音即使全部集中,在兩個方案的影響力也是完全一樣的,而且從實際操作的層面來說,集中 20 人的聲音也會比 16 人難。

3)貴會認為:「增加業界委會對加開初步偵訊委員會及紀律聆訊小組沒有幫助。」

我們的意見:這論點在數字上是錯誤的。在最低開會人數要求不變的前提下,總委員人數的上升必定使安排足夠委員開會的難度降低,從而增加委會員處理個案的效率。

總結各點,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就是「6+6」方案對引入病人權益組織的聲音而言,在各方面都比「4+2-2」方案優勝。我們明白,不同的人對數字的理解及掌握可能會有所不同,但最低限度,相信大家可以同意,「6+6」方案能夠提升業外人士比例由 14% 至 25%,比起現行的制度也是一大進步。踏出這重要的第一步後,我們願意支持及協助遊說醫生團體把這比例在將來進一步提升至 33% 或更高。藝人張崇德及劉美娟曾因醫生失德而喪子,他們花費了九年時間才能取回公義,「6+6」方案可以直接把病人的意見帶入醫委會,對制度作出根本性的改善。我們現在距離成功只是一步之遙,成敗只在貴會一念之差,我們懇請貴會能支持「6+6」方案。

請謹記張崇德及劉美娟曾於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上,向社會各界作出呼籲:「唔好拖!」。只要貴會能明言支持「6+6」方案,我們很有信心,改革將於下星期三成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