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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不同,必相謀=伐?

攝:Alex Leung

昨晚9點鐘離開禮賓府,經遮打花園去中環,坐地鐵打道回府。後來聽說,當天晚些時候,就在這裡,中大學生會會長周豎峰同學與社民連發生衝突,周會長在FB上自述被圍毆,並宣佈「予以最嚴正之譴責」。我不想研究周會長為何不去報警,只覺得奇怪:周會長作為「勇武的本土派」,不是要去中聯辦抗議的嗎?怎麼跑到被他譏為「建制派」的社民連這邊來了?而且對長毛動態的掌握比我這曾在現場的人更準確,當長毛在禮賓府門前和警察對峙的時候他不出現,等人撤下來了,就上去指責對方為何不堵路了。真不愧是勇武的本土鬥士哦!

據中大學生會專頁稱,周會長當時出現在遮打花園,是因收到消息,謂有群眾衝出馬路,故趕往現場了解。不知周會長收到消息時棲身何處,怎麼能夠來得如此之快?莫不是早就跟定社民連,遠遠尾隨?

聽說,中聯辦自下午起便嚴密佈防,令示威者難以集結,且有人被捕,故本土派決定放棄,且擬轉戰他處,但因消息洩露,亦未成功。倘周會長不甘心就此罷休,轉投他向來看不起的社民連,倒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相信社民連也很歡迎他的加入。然而,面對被社民連動員起來的市民,面對聽從長毛勸說放棄堵路的市民,周會長卻對社民連大加指責,這就非常讓人不解了。

當面對分歧,有三種不同態度:1.強人從己; 2.說人從己; 3.求同存異。在公共領域,唯一的通行證是理性,每一個人都是自由平等的,要想得到他人聽從,只可擺事實、講道理。長毛已經解釋了自己的考慮:人太少,堵路不可能成功。周會長的理由呢?

找不出更有力的理由來說服對方,即使是口服心不服,也該老實閉嘴退場認輸,倘仍強聒不休,未免形同噪音污染。難道他以為,將噪音多重複幾遍,就可以讓對方改變主意?

誠然,辯論的輸贏和事情的對錯是兩碼事,勝者未必掌握真理。假如周會長確信真理在自己這邊,儘管他不能以足夠強有力的方式將它表達出來,他還可以:(1)自己去堵;(2)呼籲市民同他一起去堵。但他有嗎?

很遺憾,沒有。至少,迄今為止似乎沒有報道說他有。

或許我們還應該問:在公共行動中,是否存在唯一最好的行動策略?如果是,那麼把它找出來,並說服公眾相信它是唯一最好的,就成了。但麻煩的是,由於公共事務牽涉太多,而我們是只掌握有限信息的人,而非全知的上帝,所以,大多數時候,我們並不知道是否存在唯一最好的策略,相反,我們常常需要去尋找看起來比較可行的策略。而可行的策略有時不止一個;再則,對不同的個人和群體來說,限於他/她(們)的處境和能力,可行的含義未必相同。《趙氏孤兒》中,「君為其難,我為其易」便是很好的例子:究竟是引刀成一快易,還是忍辱待後生易?也許兩個都不易?也許兩種選擇都不可少?

泛民派與所謂「本土派」的關係,在我看來亦可作如是觀。本土派的激進訴求,雖在可見的將來沒有實現的可能,但卻能讓政府了解到港人的失望與憤怒,從而為泛民派爭取到更多的活動空間;但是由於缺乏現實的可能,因此至多只能作為一種壓力策略,擺擺姿態,而不需要在各項具體議題上與政府斤斤計較、討價還價,反覆拉鋸。香港將來不管是獨立建國,還是一國兩制下的港人自治,都離不開一個對香港市民負責的議會,以及一個活躍而強大的公民社會,而這正需要泛民派的水滴石穿的努力。

不僅如此,一種事事講理,而非比拳頭或比嗓門的公共文化,需要不論哪種政治立場的各方共同營造,小心維護。當政府不肯講理時,民間更要堅持講理,且要盡快學會善於講理,以便教會政府懂得講理。它迫使參與的各方遵循同樣的規則,并且認賭服輸:它使各方為了能夠說服反對者,而學會傾聽;在嘗試去說服他人的同時,也要準備好被說服。它不能保證最後的結果一定是最好的,但是,它可以幫助避免那些可以避免的錯誤和災難。

我相信泛民派對此早已看得一清二楚。本土派呢?

另外,周同學作為中大學生會會長,應該是位經驗豐富的公共活動組織者,他應該明白:一個人或一個群體的行動選擇,只要沒有對他人造成妨礙,那麼,他/她(們)便有如此這般行動的自由,即使旁觀者認為他/她(們)的選擇不智。道不同,不相為謀可也,何必強人從己?怎可強人從己?相反,他應當尊重他/她(們)的選擇,至多只可提出建議,但決不能強迫對方接受;而且應在事前提出,而不可在對方活動進行期間插進去,去試圖「糾正」他們。即使由於某些條件限制,他必須在現場表達他的不贊成,也應當保持一個相當安全的距離。這既是為了尊重對方的自由,也是因為,距離產生美。

即便是敵人,當相隔足夠的距離時,也未始不可惺惺相惜。但是,當雙方短兵相接時,即便是簡單的分歧,也容易演變為爭吵,再升格為敵意,乃至引發肢體衝突。這些,我不相信周會長不知道。

坦白說,在我看來,昨晚的周會長做了政府想做而不便做的事。他的那種真理在我的心態、正義在我的姿態,那種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在我看來實在和他號稱堅決反對的中共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