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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壓——工廈用家生態災難

原文與圖片刊登於7月25日《信報》文化論政專欄

2010年,我借組織「工廈藝術家關注組」之名首次與林鄭月娥就工廈議題會面。當時林鄭任職發展局局長,是「活化工廈」政策推手,位高權重,會議遲到早退,見面第一句就說:「我今天穿全黑,是因為要出席喪禮。」她說的是長沙灣一幢工業大廈的四級大火,消防隊目楊俊傑不幸殉職,另三名隊員受傷。劈頭第一句就談人命意味着甚麼?她是個愛民如子的好官?當然數年後的食水含鉛事件,說明人命安全於官而言可以很輕巧,關鍵還是意外能否有效強化管治。

當代治理術並非單純地認為管治集團與被管治者為二元對立,更需要講求合理化,因為看似合理,所以合作。情形好像後恐襲時代的美國,國家安全意識攀至頂點,可以順勢推動原則上侵犯私隱的各項措施;人權被侵犯,市民還會覺得是政府德政。因此看到保安局與地政總署在牛頭角大火後無恥地高調批評工廈違規情況嚴重,定下8月29日「嚴厲執法」的死線,我不感到意外。政府趁火打「壓」是慣常舉動,與六年前一樣,把人命搬到議題之先,目的是要你閉咀。第一件事不是要檢討消防指令有否出錯,不是要增添消防員安全設備,而是對工廈用家說危險危險危險。性命尤關,少講廢話,違規的通通14天內執包袱走。

無恥,因為他們不會告訴你,你還可以搬到哪裡去。

我們可以怎樣理解工廈百花齊放的狀態?現在的排練室、室內運動場、餐飲、書店、藝術工作室、Band房等等的出現,全部都基於同一個非常簡單的成因──工廈租金比較平。街舖、商場已經容不下林林總總的小商店,多年前認識一間模型舖老闆,就是灣仔區重建收樓被逼搬上工廈;又由於會在店內開班教授上色技巧,因此必然就是政府口中「違契」的一位。還有無數的工廈「劏房」租戶,早於五年前已有迷你倉住人的報道,我也親眼目睹過整層改裝成板間房的工廈,被爆門強行清走。當年還未發明「劏房」一詞,只知道十多戶人的家一天內被毀。

他們也無能。原本工廈群在傾斜的城市規劃當中,是一條生路。它讓市民有自行規劃用途的可能,除了是面對工業逐漸式微的經濟範式轉換現象外,更成為在沒有租金管制、失敗的房屋政策與落後的土地用途規劃之中的一個避風港。它不僅吸引創意文化人進駐,普羅市民更因此能夠躲避無理租金的剝削。「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說得好,嚴厲打壓工廈,其實只是轉移視線,不能解決租住或違例改建工廈的問題。雖然七年前的活化工廈政策,把租金以倍數地推高,但在發了瘋似的租金下,工廈仍然有其吸引力。

坦白說,如果政府鐵腕執行打壓,屬於違規的工廈單位,可能過萬。因此有人分析這次高調行動只是靠嚇,因為實際上無可能把違規戶完全處理掉。有在被點名的六棟工廈租用的人仕亦表示不擔心,只是媒體誇大報道。但據我所知,地政、消防、屋宇署巡查是多年的事,逼遷例子不計其數。我們曾經積極組織工廈文化藝術界別用家,上街遊行示威聯署無所不用其極,但畢竟創作單位只是少數,要真正把工廈政策推進,各式各樣的工廈用家關注組還必須走在一起。如現在的「工廈藝術家關注組」、「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新成立的「活化工廈關注行動組」等等,與及其他範疇的用家,必須因這次的高調打壓走在一起。

人命的確是大事,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以人命之名的打壓,以人命作擋箭牌,說穿都只是官僚手段。人在活化工廈,政府卻在不斷僵化工廈。以其他海外大城市做例子,她們的舊式工廈工廠空間,不是同樣都有消防的考量嗎?但又為什麼可以放開懷抱,讓這麼多新想像進駐?安全問題,不應是堵住對話的理由,卻應該是展開對話的基礎。工廈使用者不應只有合規、違規、被定罪、被懲罰的角色,不要忘記工廈使用者其實都是規劃者,他們以日常生活實踐規劃,政策部門要做的,是回應他們的需要,並不是尋找代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