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切勿跟候選人談戀愛

呢幾日,道路相逢,多爭說立法會選邊個的消息。一時之間,幾乎形成一種空氣,甚至是一種壓力,對某些人來說,可能顯得煩擾不堪;對一些人來說卻是種誘惑。

四年一度,香港人以為自己有得做老闆的機會,手上兩票當然要好好珍惜。
從來聰明選民會聽政綱,看立場,睇分析——那是九十年代的事。開始有得投票,我也以為選舉是這麼一回事,經過幾場選舉洗禮,就明白了選舉的意義。

功利主義參選無問題

聽過有人說:「所有參選人都是為自己,那些人自私自利,為咗份糧,不是為民服務!」首先,為咗份糧工作,好像是香港人價值,「搵食啫,犯法呀?」敢問如果無糧出,幾多香港人會繼續做手上的工作?說這句話的人,問他是不是熱愛自己所做,他表示,只是為有份嘢做而已,行出街有人尊重,搵到錢買樓,養妻活兒……如此而已,很多人,總是對外說自己熱愛工作,社工很喜歡做輔導,會計佬很喜歡造數,打工仔很喜歡返工 … …但無報酬,他們大概也不會做。然後,你想政客真心服務市民?你以為人哋係你條仔/女?

如果議員是一份工,有合理的報酬,吸引有識之士願意付出多少時間精力服務市民,是合理之事,畢竟這份工的要求原本都幾高。如果沒有報酬,大概從政之路,只有無嘢做的有錢佬和二世祖,錢賺得太多的大律師,和收錢搶位的政治中間人,以及以上諸位扶植的後繼人會選了,一般人那有這般毅力去籌款去選去做去輸?

為自己和為市民,可以沒有衝突。功利主義 (utilitarianism) 是目的論 (teleology) 的一種,功利主義並不會因為意願而斷定事情的道德,而是以結果論,導致好的結果,事情就是道德。功利主義的美麗在於,不要求所有人為善,世界的美好在於創造好的制度,令所有人在自利的過程有益於世界。

初衷看不到,摸不著

我明白,選舉時有很多人會以某某人是否「收咗錢」,某某人是否真心來決定某候選人值不值得他一票。睇意圖的問題在於你永遠無法知道某人的真正意圖。由於所有男人上床前都會話愛你,所有候選人都會說自己為民請命,所以「意圖」並不是一項十分有用的資料,一切只能看行為和事實作最終答案(當然有些候選人連「意圖」也沒有,基本功課也不做,就最形跡可疑了)。有些人對雷曼苦主說:「一定會幫助你」,轉過頭回到議事廳反對調查雷債問題,這就是行為,他意圖是甚麼,政綱是甚麼,他說甚麼,已經不重要了。看「意圖」位位聖人,看「行為」照出仆街。

至於收錢之說,其實在圈內混久了,收錢是生態一部分,只要無犯法就不是大問題。錢可以來自四方八面,有北水,本地金主,市民熱心捐款,有些政黨同時收民主派及紅色商人的錢,有的有幾廿萬現金也有五十幾粒偉哥,比較體面的就會拍賣一隻歪了的馬再加幾個大嬸唱歌跳舞籌款,那又代表甚麼?除非可以非常肯定政黨有單一收錢的來源,否則很難以其收誰的錢去決定投票取向,收錢的事謠言滿天飛,很難有證據。

因此,以初衷去投票是無聊的;除非有白紙黑字的合約,否則以無法觸摸的水喉走向決定投票意向也是無聊的。那麼投票應該基於甚麼準則?

目的為本,做個聰明選民

每個人投票都可以有一個目的,哪一個候選人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就投他一票。例如有人的目的是無限拉布,有人為了參加免費中山珠海一日遊[1],有人支持全民退保,有人想保住關鍵小數,有人希望某人選不上而投向任何能挫敗他的對家,有人支持港獨等等。

至於候選人的未來行為是否達到選民的目的,就以他是一個理性的博奕者去看,根據理性計算,他最後會做甚麼,去預測他的行為。預測的第一步是看他未來有何選項,而在未來的選項中,那個對他得益最大,他就會傾向選擇該項。

預測是最難做的事,歷史可以借鑑,但不一定準。新人沒有往績,選民不知其行為,選民投他是買個希望搏一搏。有政績和前科的候選人,亦要緊記不能太過相信他會跟隨當初的立場和政綱,因為政治一日都嫌多。以前愛你,不代表以後都愛你,男人講愛你,係講嗰一刻愛,唔係之後,所以所有山盟海誓都係假。

明天市民轉軚,政黨怯於民意,不能不轉;或者突然有舊大錢,轉一次夠歎一世。另外,政客又可以出於比較純良簡單的意願改變立場:過去的提議愚昧,今天請了位較專業的政策研究人員,所以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發現並推銷更好的解決方法;又或者是客觀環境改變了,所以須更改方案。

網絡廿三條(《即版權(修訂)條例》)就是一例,轉軚基於何者,自行判斷。

很多人半生清高,到最尾出賣自己,一次就夠過世了。老千石,很清楚了吧,話散就散,這跟「同佢一齊幾多年」無關,老夫老妻都係咁話。如果是這樣,就應該選一個你相信他會最後為你著想的人,而不是當初立場與你一致的人。立場會轉變,你無辦法知道轉變是基於良好意願或是自身利益。歷史可以參考,但必須以博奕理論去思考,究竟哪一個候選人的行為最後與你所冀求的一致。

如何考量候選人的誠信

誠信可以是一個因素,但不是唯一。有誠信等於他比較可能不會轉軚,但衡量誠信很多時是感覺,而且政治人的誠信輕於泡沫,有誠信也不一定有能力執行。

一個無誠信但有能力並最終會執行你願望的人,以及一個有誠信但不是朝你方向走也無能力的人,兩者揀一,除非前者除你的願望外還會造成極大傷害,而傷害比整體得益多,所以寧選一個行為完全與你無關的人,以達lesser evil 的效果,否則理應選前者。

有些候選人可能毫無誠信,但因為你看通他毫無誠信,你知他最終會做甚麼,而那件事是你最想發生的,最後你投票的選擇應該是他。

例如,支持曾鈺成的人,不會因為他一時話選一時話不選,所以不支持他,支持他是支持他選特首的結果,而非他本人或他的誠信。鍾意佢本人,就犯下了「切勿跟候選人談戀愛」的大忌,等中伏啦。

不過,誠信是一種美德,選民通常都想回饋並鼓勵候選人有誠信。候選人多在競選時作出承諾,有片為證,以後可驗證。選民面對有誠信的候選人,可以迫其作出承諾並執行,無誠信者則無效,因此,當所有條件一致時,應該選擇較有誠信的一位,市民可以更有效監察候選人。

有誠信者不一定不會背棄承諾,正如避孕套不能100%避孕一樣。背信棄義通常發生在候選人已積累一定誠信之後,而且只能發生一次,誠信銷毀了就不能再用。所以選擇有誠信的候選人,即使無辦法百分百跟隨承諾,背信棄義的機率比起歷史以來已經無誠信的候選人為低。

香港人的問題在於擁有金魚般的記憶,也無興趣尋根問底,個個厲起雙眼「我對眼就係證據」、「我有睇報紙所以我知」,無記憶或者無批判思維,被人昆了也懵然不知,候選人就不用有誠信,反正不記得,好似那些女友不斷失憶男友每次都要重新追求的電影一樣。2003年走到街頭的人,今天又有幾多個會投葉劉淑儀呢?我很想知道。

投票不是投形象

一些候選人可能形象討好,就當他本人確實有光環有道德,但他的目的地與你大相逕庭,若你永遠無辦法挪動他去你的目的地,這樣選來也嘥氣。形象比起誠信和歷史更輕於泡沫,一條醜聞,明天形象已破產,但歷史投票紀錄最少不會改變。一個靚仔無端端出來追你,然後你就狠撇結婚十年的老公,《志明與春嬌》呀,正所謂成世人流流長,總會愛上幾個人渣,香港人係咪次次中招呢?

喜歡一個人的個人特質,不等於他就可以做你的代議士,兩者沒有關係,不能達到你目的代你發聲的,聖人又如何?何況政壇無聖人。黎明形象很好很靚仔,但不是特首的材料。

政治和買股票一樣,不能動真感情。跟股票談戀愛,死得;對候選人有感情,唾棄理性分析,就會產生很多如何志光馬草泥之類的受害者。

至於能力,是候選人的基本,沒有能力,不能做事。問題是若果無候選人能做到你想做的事,而其他候選人可能會叉禍你想做的事,在這個情況,選一個無能好過一個有能。能力重要,但要看有能者的方向和目的,不是選最有能力的70個議員世界就一定會變好。梁振英比唐英年有能力,香港人是這般相信的,對不?

很多人會說,投票也不能改變甚麼。我的看法是,想一想自己投的票,放了一個人進去,這個人得到這個位置和資源,會為時局帶來甚麼改變。投票不一定達成一些很實在的願望,但不同的人進去,會造成不同的效果。

有些候選人,形象光鮮,但去到最後他是否達到你的目的,才是至關重要。花言巧語,很多人會說,越近政治圈,看得越近,越明白政治的本質,目的才是王道,再多花樣的外表也無用。除去包裝,九月四日,請善用手中一票。

[1] 但不一定投給提供者,也可以投給他的敵人,令他覺得須投資更多一日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