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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的意思是:迫遷居民易 趕走貨櫃難

梁振英的意思是:迫遷居民易 趕走貨櫃難

梁振英今早在召開行政會議前,回應元朗橫洲1.3萬公屋單位「被消失」一事,他說先發展4,000個單位是「一貫先易後難的方式」。

這個回答意味的,是政府認為迫遷數百名村民是「易」,搬遷涉及鄉事利益的廢車場、貨櫃場是「難」。

諮詢鄉事先於區議會

政府在發展新界土地時,重視鄉事的「意見」更甚於區議會。以橫洲一事為例,根據發展局今年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房屋署與創新科技署合作,在2012年包括約33公頃橫洲土地發展的可行性研究,結果是建屋「不會對當區產生不可接受的負面影響」,只須作出適當的配套包括「改善現有道路」即可。

相關報告,當局從未提交予區議會,至今亦拒絕公開。

署方在完成報告後,首先諮詢的是鄉事。2013年9月,《now新聞》指房委會在8月曾與部份區議員會面,出席者包括時任元朗區議會主席梁志祥,梁在接受訪問時表明反對橫洲原1.7萬公屋單位的計劃。2014年4月,傳媒首次報導房屋署「跪低」,將單位總數由1.7萬減至4,000個,放棄發展元朗工業村旁的「棕土」,包括主要由鄉事經營的約300個倉庫,改為先發展橫洲南面即朗屏北的「綠化地帶」。梁志祥當時稱「預期回收土地建屋會遭業界及土地持有人反對」。

2014年6月,房屋署才首次就橫洲公屋項目向區議會提交文件,稱「於5月23日已在屏山鄉鄉事委員會會議中介紹橫洲發展計劃的有關內容,委員原則上支持此發展計劃。」文件中亦無提及曾就整個33公頃橫洲項目進行研究,亦並無提及4,000個單位是橫洲發展第一期並將分期發展。

值得留意的是,在區議會會議討論前,署方已經花掉至少大半年時間與鄉事商討並大幅修改計劃。

2015年4月,城規會審議修訂的《屏山分區計劃大綱圖》,委員對於先發展「綠化地帶」而非「棕土」亦有質疑。有委員指發展棕地成本效益較佳,應同時劃為住宅用地,官員回應稱棕土為「大量工業戶所佔用。發展這些棕地,需仔細考慮如何盡量減低對現有社羣的影響」,須先「進行詳細規劃及公眾諮詢。」官員的回應再次確認鄉事地位的重要性。

修改道路設計遷就祭祖

即便決定在橫洲南面興建公屋後,規劃仍要繼續照顧鄉事利益,土木工程拓展署在2015年5月提交的道路設計,為方便原居民拜祭,修改道路設計,將公屋群一分為二。文件如是解釋:「方便有關公眾人士更直接地進出發展用地外北面的葬區,毋須穿過未來的屋邨範圍。」

梁振英說發展方式是「先易後難」,對政府來說,所謂的「難」是在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上,政府對鄉事利益層層照顧,諮詢的次序列於最優先,他們的意見亦是最重要。至於被迫遷的非原居民,到了地政總署入村張貼收地通告一刻,才獲知事件,那時已是當局完成橫洲研究的2年後,假如他們拒絕遷離,動用警力即可,相對「容易」。

分期發展語言偽術

如今當局迫於壓力,稱從未放棄整個橫洲1.7萬個公屋單位的計劃,目前的4,000個僅是第一期發展。這個說法首見於今年3月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稱房委會優先發展「南面部分用地」,其餘部份則有待其他配套的工作進度,包括棕土作業問題。

不過所謂的「優先發展」或「分階段發展」其實是語言偽術。當局在該文件中稱,會以洪水橋新發展區為試點,將部份棕土設施遷入合適的多層大廈。查洪水橋新發展區,計劃在2020年展開工程,首批居民於2024年入伙,換言之發展棕土的「研究」要完成,或者要十年之後。

要「短期」、要「易」,當然是針對非原居民。除了橫洲,排上日程的不已經有新界東北、洪水橋及元朗南的居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