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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洲始末——從兩年前的獨媒報導說起

圖:橫洲綠化帶關注組

元朗橫洲公屋大縮水,因候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介入事件被恐嚇,終於獲得全港關注。近日有不少朋友找回2014年6月25日的《鄉事反對 倉地毋須「犧牲小我」 政府擱置元朗橫洲建17000單位》獨媒報導重讀,就由這裡說起前因後果。

2014年6月是什麼概念?那時立法會財委會正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計劃,團體連日包圍立法會。新界東北就是翻版菜園村,當局選擇向非原居民村開刀、原居民村則獲全數保留。政府高舉的大旗,是土地供應不足、住房需求緊張,自不免有人要犧牲。

那時在想,政府真的如此看重房屋單位供應?新界東北600公頃土地,興建的公營房屋單位數目為36,600個,而元朗橫洲33公頃土地,已經足夠興建新界東北近一半的單位的數目(1.7萬個),但同年6月提交區議會的計劃,卻大幅縮減至4,000個。

由2013年至2014年間,媒體上已有相當之多的報導,指政府將於橫洲棕土興建1.7萬個單位。媒體的報導取向只有一種:政府搵地建屋、有人反對/質疑,而這些「人」,不外乎是元朗區議會主席梁志祥、屏山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及兩名民主黨區議員黃偉賢及鄺俊宇,其中僅《明報》曾報導曾樹和在橫洲的利益。

獨媒2014年那篇報導,其實僅是整理媒體報導和兩次區議會的文件,以及在6月23日旁聽元朗區議會會議,再加上一個「鄉事利益得保」的框架,比對的是新界東北非原居民被犧牲。

報導刊出後,其實也沒有多大迴響。大家都聚焦於立法會外的集會,在那一個佔中前夕的燥動日子,行動者在盤算是否把行動升級。那時候媒體亦不及今日般——已由朱凱廸打開的「官商鄉黑」議程,報導焦點仍處「後菜園村」時代,較為關注直接受害、被迫遷的苦主。在2014年6月區議會通過那刻,橫洲三村村民仍是被蒙在鼓裡。

地政總署在2015年張貼通告宣告收地後,村民才知悉事件,並開始面對形形式式的壓力。一直跟進事件的朱凱廸,決定在立法會選舉期間向關鍵人物、在橫洲事件在地區相討時任元朗區議會主席的梁志祥追究。

今年年初,當局曾在議員追問下向立法會透露橫洲更多的細節,首次刊出2012年進行的橫洲項目研究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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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2013年至2014年間的媒體報導,以及獨媒6月的報導,當局在橫洲的研究範圍是包括如今所謂「第一期」的綠化地帶建屋計劃(4,000個單位)。當年的報導,均是指當局放棄棕土發展,改在綠化地帶建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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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014年6月25日的獨媒報導配圖

這個範圍之謎,當局至今未解。究竟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中的研究範圍,曾否在初期或後期作出修改?這片33公頃的土地,顧問報告中的公屋究竟有多少是建於棕土範圍、綠化地帶在報告中有否提議獲保留?這些都有需要政府公開全份報告才能解答。

另一個爭議,是民主派區議員在事件上的責任。

星期三政府的橫洲記者會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指曾4次「非正式游說」,第四次是與民主黨兩名元朗區議員黃偉賢及鄺俊宇會面。張炳良此舉自是希望淡化當局與梁志祥及鄉事3次「摸底」的行徑,當局諮詢梁志祥等3人,是早於2013年7月,當時橫洲的計劃仍是興建1.7萬個單位。當局在2014年1月縮減項目規模至4,000個單位,並在3月14日再次與5人會面獲同意後,才再在3日後約見兩名民主黨區議員。

在黃、鄺兩人反駁後,張炳良昨晚回覆鄺俊宇,確認在2014年3月17日的會面中,並無提及1.7萬個單位計劃,這或許民主黨是「拿回清白」,但商榷的地方仍多。

曾雲外《橫洲公屋大縮水 鄺神喺邊度?》一文,說明了兩名民主派議員的責任:他們自2013年起從傳媒報導中,已獲知當局1.7萬個公屋單位計劃,並以交通、社區負荷角度作回應。黃、鄺兩人指,1.7萬僅是傳媒放風,從未獲政府一手資料,這其實是頗難接受的解釋,從不同媒體留意政府消息,以得知政策轉變;進行資料搜集、批判地閱讀不盡不實的由官方準備予區議會及立法會的文件,不也是正常不過的議事要求?

黃、鄺兩人的聲明,在一日內修改最重要的日期,原聲明稱只曾6月與房屋署官員會面,後修改回張炳良所稱的3月17日。房屋署聲明指有8名官員包括房屋署副署長、元朗民政事務專員出席後,原稱只有一名房屋署經理出席的兩人,又指事隔兩年後連日期也記不清楚,已不記得有甚麼官員出席,只知有技術人員。

這如果不是說謊,便是對官方場合敏感度不足:沒有記下時地人、沒有會議紀錄、沒有留意出席官員排場。2014年3月17日,當然是當局早已佈下的局,但要強稱不是「摸底」,亦同樣說不過去,只不過這次「摸底」,官方目的是看看4,000個單位計劃會在議會上面對多少反對聲音:假如兩名議員在會上就消失的1.3萬個單位窮追不捨兼強烈抗議、追問被迫遷村民數目兼表明會協助抗爭放上傳媒,橫洲的故事仍會像今日般做下去?

說這些,亦不是為追究什麼,僅是希望指出橫洲這類規劃議題,只要不屬自己的選區,便長期在區議會層次得不到足夠的關注。這亦令人想起近日的「地區個案接還是不接」的爭議,這固然是一個假議題,真正的問題是,假如你看到橫洲這份文件,你會否到橫洲主動尋找「個案」?你接到這個「個案」後,你會替他們填寫公屋申請表,還是找回整個橫洲項目的歷史、窮追到底?

(僅代表個人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