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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黑色人權旅遊警示,與中國看齊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應邀到泰國朱拉隆功大學交流,不過於抵達泰國曼谷Suvarnabhumi機場時被當地入境部門扣留10小時,被單獨囚禁於囚室內;期間未獲准聯絡家人及律師;而他回到香港後,則指自己曾要求當局解釋扣留原因,但不得要領。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指出:「人人有權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確定的根據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剝奪自由。」而於作出逮捕時,需即時告知理由;但今次事件,泰國當局將黃之鋒扣留但拒絕向其交待原因,則有違此標準之嫌,香港政府應該盡力並及早向泰國政府了解,確保即使有香港居民不符合當地入境規定,但仍能受到合理對待,人權亦能受到保障。

不過令公眾關注的,是泰國總理巴育的回應;他說,今次驅逐黃是應中國要求,「是中國的事,非關泰國」,而黃之鋒亦在其facebook 專頁表示:「你知道這裡是泰國,情況是跟中國一樣,跟香港是不同的」。

到底中國和泰國的關係何時及如何走到如斯密切的地步並非本文要旨;不過,兩國的人權侵害情況,其實是不遑多讓。2014年泰國軍政府執政後,就企圖制造一片歌舞昇平之景;不少異見人士以不同形式,包括透過社交媒體、藝術活動等發表批評政府的訊息,均面臨被任意拘捕及入獄的威脅。2015年6月,有14名支持民主學生,於曼谷民主紀念碑舉行和平集會,要求軍政府交出統治權後,就在大學校園被捕,指他們舉行反軍政府集會,控以違反國家安全罪。有異見者以豎起三隻手指的Hunger games手勢作為反對政府的標記,於是,在公開場合展示此手勢,都可能招來麻煩;亦曾有學生因作此手勢而被拘捕。

即使是只開個記者招待會,發表對當地人權侵害的報告,亦面對重重困難;國際特赦組織原定於2016年9月28日,於泰國曼谷公佈當地軍政府軍隊及執法人員施行酷刑的調查報告。然而,泰國當局突然在會議前警告,將會以當地勞工法拘捕及檢控任何將於會議發言的非泰籍人士 – 該報告的撰寫人,均為非泰藉;於是,原定的發佈會只能告吹。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推動「人權旅遊」,希望令公眾在旅遊之餘亦關心人權狀況,並作出「人權旅遊警示」以作參考。因應近日發生事件,本會亦將人權旅遊警示由紅色改為與中國一樣的黑色,希望各計劃前往泰國旅遊的人士多加注意。

了解更多人權旅遊警示狀況:amnesty.org.hk/hrtourism/


參考資料:

蘋果日報 (2015年6月28日) 泰14學生反對軍政府被捕
Amnesty International Report 2015/16
The Guardian (28 Sept 2016) Amnesty calls off launch of Thai torture report after police war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