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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只有六大宗教 是誰說的?

香港是一個有趣的地方,生、老、病、死、教育、婚事、甚至政治,或多或少都跟宗教風俗有關,而我們有時渾然不覺。找天到彌敦道走走,從尖沙咀清真寺和聖安德烈堂到油麻地天后廟,全不到15分鐘路程。隨便打開中學一覽,不少學校都有宗教背景。

最近忽發奇想,打算找找香港宗教的統計數字。打開政府出版的《香港便覽》的「宗教與風俗」篇,上列有部分宗教的信徒統計數字,如佛教(超過100萬)、天主教(約37.9 萬)、基督教(約48萬)和伊斯蘭教(約30萬)等。不過,道教和孔教的信徒統計數字欠奉 [1]。

再搜索下去,會發現原來基督教、天主教、回教、道教、孔教及佛教統稱為「香港六大宗教」。「香港六大宗教」的統稱似實還虛,從直覺和有限的數字來看,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看來頗「大」,但這六個宗教,尤其是道教和孔教,憑甚麼成為「大」呢?信徒人數多?規模大?影響力大?另一邊廂,為人熟悉的天后、黃大仙為何只是「民間風俗」?印度教、錫克教又去了哪?

為嘗試解答問題,首先要理解「香港六宗教領袖座談會」的誕生 [2]。

1972年,天主教香港教區開始拜訪其他宗教團體,認識不同宗教的思想和促進交流。有指後來各宗教不滿足於形式上的交談,並希望透過團結各宗教,貢獻香港社會。

1978年,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天主教香港教區、中華回教博愛社、香港道教聯合會、孔教學院和香港佛教聯合會六個宗教組織組成「香港六宗教領袖聯席會議」,由六宗教派代表輪任交談會主席,一個「大一統」宗教聯盟誕生。

早期,聯席會議每年舉辦三至四次交談會,到86年後,於安排上的困難,改為每年舉辦一次。再到近年因事務繁忙,交談會更改為每兩至三年才舉行一次。

除交流會外,六宗教領袖聯席會議亦發表新春文告、向政府提出意見,及籌辦官式國慶酒會等。儒釋道方面曾建議合辦一些像聯合運動會之類的文娛康體交流活動,但多由於基督教方面認為沒需要而擱置。

八十年代的政制討論文件中,曾考慮在立法局和選舉委員會中設立「宗教界」功能界別,當時基本法已出現「本港六大宗教」一詞,相信當時或透過諮詢香港六宗教領袖座談會來諮詢宗教界。

1987年,代議政制發展檢討綠皮書諮詢期間,香港六宗教領袖座談會曾討論宗教界應否列入功能團體,最後否決宗教界人士透過功能團體選入立法局,其中一個理由是「很難選出代表」。

可以想像,只有數十個議員席位的立法局至少撥出六席,才能平均分配席位予各有份討論的宗教團體,自然是天方夜譚。但在800人的選舉委員會中,「分餅仔」不是不可能,最後定案是宗教界共最後分得40席 [3]。原本只作交流用途的座談會,現今獲得實權,左右香港政治大局,其中孔教的上位之路最為神奇,有空再談。

多年以來,「六宗教」逐漸演變成「六大宗教」,主權移交後,特區政府乾脆直接和六宗教領袖座談會聯繫,似乎這六個組織已代表了整個宗教界的聲音,他們亦開始為自身爭取政治權力。在潛移默化下,社會亦習慣視「六大宗教」為主流。

如果當時天后、關公也有一個中央組織,而當時亦被邀請「入局」,現時會否不止六個宗教?

[1] 香港政府並沒有統計從事純粹宗教活動的組織,人口普查並不會詢問受訪者的信仰。在現行法例下,宗教組織並不需要向政府登記。至於政府的信徒人數統計數字是來自宗教組織的估計,看來現時道教和孔教沒有相關數字。

[2] 亦稱「香港六大宗教領袖聯席會議」

[3] 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委員會組成,1,200名有資格選特首的「上等人」中,有60人來自宗教界。基督教、天主教、回教、道教、孔教及佛教,各佔十席。各宗教均有一個指定宗教團體負責提名推薦名單。六個宗教團體分別為: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天主教香港教區、中華回教博愛社、香港道教聯合會、孔教學院和香港佛教聯合會。除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和天主教香港教區以抽籤決定人選外,餘下四個宗教團體只作內部推舉。當然,「選舉」方法漏洞百出、推舉制度黑箱作業亦不在話下,在此不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