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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米爾的新聞自由

克什米爾的新聞自由

傳媒報導真相,以助公眾監察政府;然而,對不少政府來說,有些真相,也許不太方便被公開,於是出盡辦法令傳媒噤聲;在一些看似較文明的地區,政府會透過經濟誘因,而令傳媒高層「低頭」;而在其他地區,方法可能比較粗暴。

於印度管轄的克什米爾地區(Jammu and Kashmir州政府),一間名為「Kashmir Reader」的報館自今年10月初就遭當地政府閉館並停止印刷。當局指該報館的報導會煽動暴力行為,並會擾亂社會和平與穩定;然而,有關當局並無確實指出該系列報導犯下煽動暴力行為的地方。

Kashmir Reader報導了甚麼而令當局如此放心不下呢?自今年7月起,於印度管轄的克什米爾地區 (即Jammu and Kashmir州)發生連串暴力抗爭。一連串的事件源於一名克什米爾武裝部隊的指揮官Burhan Wani 遭當局殺害,當地10個地區開始連串反印度的抗議,政府實施宵禁,抗議者亦通過攻擊安全部隊和公共設施來阻止;而Jammu and Kashmir區的警察亦對示威者發射子彈、橡膠子彈等,造成超過80名平民死亡,令民眾對政府的不滿進一步升級。

而Kashmir Reader 是一份立場親克什米爾的傳媒,期間廣泛報導連串事件,亦揭示當地執法部門對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侵犯人權等不當行為。而當然有立場,亦會招惹支持印度政府的民眾不滿;在Kashmir Reader 的facebook專頁,兩派讀者不時發起罵戰 - 當然,罵的,均屬「鍵盤戰士」。

然而,綜觀Kashmir Reader 仍存的報導,縱立場較親克什米爾,但亦是如實報導,亦未見有任何鼓吹暴力的行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19條:「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而「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或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其他媒介」。公約亦訂明,若要對上述權利施加限制,則須「經法律規定」,且為「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所必要者為限。

而由國際法、國家安全及人權專家於1995年制定的《關於國家安全、言論表達自由及獲取資訊的約翰內斯堡原則》(《約翰內斯堡原則》)[5]則指出,政府若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限制言論自由,「必須具保護合法國家安全利益的真正意圖及保護效用」。(原則1(乙))而保護「政府免於尷尬或為其掩飾錯誤、隱瞞公共機構運作相關資料、鞏固某一意識型態、鎮壓工業行動」並不合乎國家安全利益。(原則2乙)若政府要懲罰「威脅國家安全的言論」,須證明該言論「旨在煽動即時暴力」、「有可能煽動即時暴力」及「言論與暴力或有可能發生的暴力有直接和即時聯繫」。(原則6甲至丙)而如若報章報導只是陳述事實,而非直接鼓吹及煽動即時暴力,按照此原則,不應受到限制。

監察《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指:「政治及公眾訊息的自由流動對市民、候選人及當選者都非常重要。這亦暗示報館或媒體無需受審查或限制,並可以自由地出版及就相應議題作出評論。」克什米爾編輯公會(Kashmir Editors Guild ) 指出當局對報館的指控是違反民主以及出版自由的精神。然而,縱使面對侵害人權的指控,印度政府仍未讓Kashmir Reader復刊。

新聞工作者報導事實,捍衛真相,殊不容易;當全球各地不少政府均以不同的方式 - 抑或是如上述例子般將異見報館粗暴關閉、抑或透過經濟誘因,以「溫水煮蛙」的方式漸漸令傳媒進行自我審查,令政府「篤眼篤鼻」的傳媒工作者消失;不論報章立場是否我們所認同 - 縱然立場不同,並不代表其權利可任意被剝削。作為公眾,我們需要對這些不公發聲,向自我審查說不,方能捍衛我們的知情權。

參考資料:
1. Amnesty International: Closure Of Kashmir Newspaper A Setback To Free Speech (4 October 2016)
2. AlJazeera: Kashmir unrest: Two more protesters killed by police (13 September 2016)
3. The Guardian: Kashmir death toll rises after troops open fire on anti-India protesters (16 August 2016)
4. BBC News Kashmir protests: Boy's funeral draws thousands (17 September 2016)
5. 《關於國家安全、言論表達自由及獲取資訊的約翰內斯堡原則》,此文中譯參考香港人權監察中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