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民主自決派就第五次人大釋法的回應

民主自決派就第五次人大釋法的回應

一)北京借宣誓風波,濫用《基本法》158條的釋法權,實質上修改了《基本法》104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踐踏港人政治權利和法律系統,同時為香港民主運動度身訂造了「港獨」的政治網羅。梁頌恆和游蕙禎第一批中槍,李飛也講明民主自決是下一個目標。這張羅網,只會愈張愈大,所有民主運動參與者,應明白唇亡齒寒的道理,共同進退──因為根據北京的主人邏輯,最終所有爭取民主的舉動也算港獨,全部都該死。

二)香港人不應只剩下街頭與警察肉搏一條戰線,我們期望在香港地位崇高的法律界,面對第五次釋法時,能夠擺脫過往「被動接受」的慣性,為抗衡北京的政治霸權據理力爭。第一,當人大常委會越權以158條行修改法例之實,香港法庭不應盲從,以捍衛司法制度之獨立;第二,法律界應就158條衍生出來的政治干預危機,向香港人建議制度改革,以及修改158條的方向;第三,法律教育界和兩個律師會,應考慮發起比黑衣遊行更進取的不合作運動,為市民發聲。

三)民主自決作為香港民主運動新綱領的理由,在五次釋法後已經清楚不過。《基本法》從沒有得到港人授權,而且解釋權和修改權均被北京壟斷,不單止不再能保證香港市民的民主權利,更淪為北京侵犯港人的依據。沒有由市民以民主程序重建的《基本法》,香港不會有真正的法治;爭取真正的民主和法治,就是自決。

我們呼籲民主派仝人勇敢地面對《基本法》的「基本缺陷」,把握這次危機,帶領香港市民突破《基本法》及人大僭建釋法的死胡同。唯有正面面對問題,校正方向,與香港人一起沉着應戰,香港民主運動才有可能擺脫目前的低潮,重建力量。

朱凱廸 羅冠聰 劉小麗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