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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遠:都是土地惹的禍——從橫州到棚仔及其他工匠小販

梁志遠:都是土地惹的禍——從橫州到棚仔及其他工匠小販

梁志遠(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專任導師)

新一屆立法會在政治糾紛中開鑼主要還是靜態的棕地運用及複雜的土地規劃問題,市民大眾不容易明白接觸,而受害者暫時則仍勢弧力弱。橫洲事件揭示出政府表面上關顧大眾的上樓問題,暗地裏卻原來會輕易屈服於新界仕紳的枱底壓力,致使公營房屋單位由原來計劃興建的17,000 個,減至4,000個,大大增加了有需要市民輪候公屋的時間。同一個內容的劇本,其實正悄悄地在深水埗上演,分別的只是:政府對橫洲棕土的沉默忍讓;卻忽然勇武地恐嚇50多個棚仔棚仔(欽州街小販市場)小販,要在農曆年後,強行搬遷。

市區發展下被犧牲的布販

事緣2013年,政府向深水埗區議會提出「見縫插屋」式的「盲搶地」規劃,建議在棚仔現址建200個居屋單位;但根據政府相關文件,深水埗區在2019/2020年或之前,將會興建20,900公營房屋單位 (包括17,600公屋及3,300居屋) 。政府聲稱拆遷棚仔,將可覓地興建200個居屋單位;但假設將棚仔居屋項目納入計算,棚仔項目亦只佔全數深水埗公營建屋量的0.95%。

棚仔早為交通問題而遷置,這一次竟又要為房屋問題而犧牲。這對於解決積累既久的房屋問題,可說杯水車薪,但對於賴以為生的布料小販,卻形同趕盡殺絕。由於當時的區議員沒有仔細把關,建議被倉卒通過,並造成今天的困難局面。早在1978年,基隆街一批的布疋小販已經因為港英政府興建地鐵荃灣線的需要,而首度被迫遷至棚仔。在過去的39年當中,該批發配邊彊的棚仔小販可謂自生自滅:沒有水、不夠電、缺乏廁所又不許僭建蓬頂。但也正是因為這種政府部門的放任不管,促使小販們自行營造自己的社區生態,陰差陽錯的做到「自己社區自己做」,建立起罕有的庶民空間。他們雖然經歷過80年代的黃金歲月,但也面對過90年代的北上中衰,最後因著布業轉型至集中布疋零售 (主要客戶為設計系學生、手作人及南亞婦女等),勉強倖存下來。

自己檔口自己救:布販規劃棚仔未來

自2015年8月收到正式清拆通知開始,小販們便立即成立關注組,聯同義工支持者奔走四方,為的就是保留發展香港這個碩果僅存的布藝市場。他們發起過請願遊行,組織了社區規劃工作坊,提出了社企方案,更舉辦了無數次大大小小的社區市集及有關有布藝布業的聲援行動。爭取剛及一周年,食環署再次公佈只認可2013年已登記的33位經營者,其餘17位一直在棚仔工作,卻因為種種原因未及登記的小販,均全數被拒門外。更令小販們不滿的是,食環署不斷醜化小販的人際關係,只提供賠償離場或遷至通州街橋底街市兩個安置方案,又拒絕發出小販牌照。租金方面,破落偏遠的橋底街市竟也收取市價的八成租金(每方米$280),無視棚仔小販的生意一直其實是以價廉物美及薄利多銷的方式支持下去。事實上,接納搬遷的話,棚仔小販的負擔將一下子由每月$350的牌費,增加至接近$4,600的租金;增幅接近12倍,勢將改變棚仔的營商生態。

最後,食環署礙於缺乏發展性的思維,只抄襲了小販提出的社區布藝中心方案,卻徑自引入大專院校的設計單位申辦營運,完全無視布販及社其他持份者的直接參與。有關的遷拆計劃將於11月8日的深水埗區議會會議上作出討論,敬請留意結果。

小販經濟 :社區空間再分配

新任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指出,土地問題其實與簡單的供求關係無關,反倒與大家預期樓市升降與否有關。土地的「交換價值」,而非「使用價值」決定了土地的供應(政府是否開發更多土地)與需求(土地的總量需要,包括居住,公共設施及商業營生等)。在土地需求當中,又以小商販(包括小販及小店等)的需要備受忽略。香港的小販墟市發展史反映的基本就是(殖民)政府(半)被迫撥出公共土地,容讓小資本及在市場上弱勢的商販,在各種困難下,仍可以掙扎生存。具體做法就是在公共道路上,大批簽發廉宜的固定小販牌照;又或在當時偏遠的邊緣地方,設立臨時小販市場等等。

棚仔布販(以至全港的街頭小販)表面上是佔用了公共空間,好似接受了政府恩惠。但實際上,這卻間接體現了一種按貧富作出的空間再分配(也可類比大家熟悉的社會福利)。這是因為大資本大可斥資發展,但小商販卻苦無立錐之地,需要政府的介入干預。這種再分配的界外效果,不單可養活受助人一家大小,更可以協助建立社區資本,降低基層市民生活成本及發展獨特的庶民文化,形塑出香港獨特的街頭光境,包括台灣社區營造計劃中談到的人、文、地、景及產。很可惜,主流社會思想往往卻全然否定,這種空間分配的需要。舉例來說,食環署最近曾主動提議在觀塘、屯門區及油尖旺等區,重發少量工匠牌照(包括鐘錶,線面及補鞋等);但小部份區議會議員的反應卻不太正面,致使部份個案最終即使獲得署方同意支持,仍備受拖延。議員關顧的主要是:小販會否阻礙途人,影響相鄰店舖或擴展營業範圍等等。有些建議甚至提出,可否考慮將他們悉數(包括補鞋等)搬入室內街市,完全不明白街頭小販需要的正是街角人流。觀乎政府的主動提議,這類固定牌照的面積大小,其實只有1.2 X 1平方米(約一張椅子的大小),大部份不是藏身於天橋底下,就是處於「無瓦遮頭」的空地,或悽身於陰暗冷巷。試問小販如何可以在不阻礙途人及得到附近商鋪同意下,繼續營生?難道固定工匠牌照小販就只可以這樣瑟縮於大都市的街頭一角,任由風吹雨打嗎?所謂的小販保育,最終又會否只成為了旅遊業的一點點綴(一如美食車計劃一樣) ?試問這樣看待本土的文化產物,又情可以堪呢?

「小販友善」城市,可能嗎?

在現時城市環境的急速變遷下,即使政府願意保留既存的小販數目,我們的城市設計卻完全沒有重新考慮納入這種小販空間。在香港這種空氣污染嚴重,炎熱又大雨的天氣下,街頭小販謀生已經苦不堪言;奈何新近興建的商場設施及城市街道都沒有預留小販的悽身之所。剩下的街頭牌檔就只有佇立在高樓大廈前面,孤苦地等待淘汰,因為它們著實不匹配附近的設施環境。或者,我們需要的正是一個「小販友善」(hawker-friendly)的城市政策。不論在空間設計,人流走道及零售規劃等角度,我們均需要優先考慮如何鼓勵及促進小販小店的出現及生存。唯有如此,我們才可以重奪公眾對(閒置)土地的使用權。

就讓我們從保育發展棚仔開始,締造「滿佈小販的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