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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同盟2017:就最終「白票與否」投票意向之解說

學界同盟2017:就最終「白票與否」投票意向之解說

近日坊間討論投白票與否的問題,宏觀眾多界別唯獨高等教育界民主派名單競爭如此激烈。作為候選名單之一,在此一同討論,盼能引起思辯。

學界同盟2017四大原則

1. 有指我們名單立場「叫價太高」。在此重申,我們的四大原則以往於不同場合亦被提及,故此我們不認為我們是「叫價太高」;如是,則是認為學界公投、2014年佔領行動,甚至最近就104釋法遊行等的全部訴求,同樣也是「叫價太高」。

ABC、原則論與白票論的邏輯關係

2. 投票意向可主要分為三類:

(1) Anyone But CY(“ABC”),以阻止梁振英連任作參選立場,
(2) 與我們一樣,根據其他價值原則決定投票意向,及
(3) 主張「白票出發」,以白票突顯制度荒謬。

3. 我們認為,(1)ABC的核心問題,就是基本的政治倫理問題。選舉是選政綱,而候選人只是政綱的載體。現時特首候選人未被確定,其政綱更還未被公布,若一心只求阻止梁連任,在不問其他候選人政綱理念的情況下,決定支持另一位勝性較大的特首候選人,這種將希望盲目寄放於另一人身上的做法,是為阻梁連任的異化產物。絕望一點說,誰又能肯定梁振英將會是眾特首候選人中「最差」的一位呢?

4. 若(2)根據其他價值原則決定投票意向,亦有「堅守死線」及「寸土必爭」之分,當中差異,在於「彈性」。部分人士認為,民主派參選選委,旨於在1200人的小圈子中成為「關鍵少數」,透過與特首候選人們進行政治談判,達致「寸土必爭」的效果。而這種博弈論,需要一定的政治空間,留有一點「彈性」給自己於談判中走動。但這種「政治彈性」,我們認為除非出賣選民,「講一套做一套」,否則於這次選委會選舉中不可能存在,最終亦是回至投白票與否的討論。

5. 要創造「彈性」,方法有二,而兩者均違反政治倫理。方法一,候選人將自己的政綱寫得極其模糊,令政綱本身存在「彈性」。方法二,候選人視政綱為「空頭支票」,選後自制「彈性」,不兌現政綱承諾,成功當選後扮失憶。方法二根本就是欺詐,在此不述。方法一的問題,在於極其模糊的政綱等同廢話,同時亦犯下「選人而非選政綱」的問題,更會產生最終名單內是否需要「捆綁投票」的奇怪問題;同一名單,同一投票意向,理所當然!說到底,不論是對選民還是候選人而言,「彈性」本質就是誤差,本應可免則免。必須在此提醒一下大家,選委選舉不是「過左海就係神仙」,我們是需要對選民交代的。候選人認為這叫「彈性」時,我們在這客觀點說是差異,而對選民而言,這就是「出賣」。

6. 事實上,如當選,我們也很希望將會有一位特首候選人,是完全符合我們的四大原則,獲得我們的提名及支持。但於2016年的今天,這位候選人似乎還沒有出現。若最終特首選舉亦是如此,不止我們,我們相信有原則的民主派名單人士當選後也會投下白票。

7. 有指「投白票就是支持梁振英」,在此敢問邏輯何在?現時特首選舉言之過早,連選委會的1200人名單亦有待商榷。在未知選委會組成及其他非民主派人士投票意向的前設下,這種沒有實質數據作基礎,在抨擊投白票的同時背後卻主張ABC的說法,我們認為當中邏輯有誤。

8.「寸土必爭」除倫理信任問題外,放於香港政治困局,更是令我們節節敗退的論說。我們作為選委候選人,理應有帶領群眾之覺悟,「寸土必爭」貌似進取,卻是無比消極,此等談判態度是安慰劑,是毒品,磨滅人心令人甘於不斷後退,令我們忘記初衷,人云亦云。回望二十年,我們靠著妥協到底守住了哪條戰線?當議員能免被DQ的機會?密室談判的機會?還是獲得回鄉證的機會?

9. 這年我們參選,就是要告訴大家,不要再輕易將希望寄託於別人身上。香港的時間有限,香港人的時間更有限,我們沒有不斷輪迴的機會,不要讓歷史不斷重覆。香港人們,我們聽過有人會「做好呢份工」,我們聽過有人會「一張凳,一本簿,一支筆,走入群眾」,究竟還要經歷多少次選舉,我們才會明白,有些事,不是背棄原則去盲目妥協,就能爭取到的。兩年前,2014年,佔領行動教曉我們的,就是-莫忘,初衷。

12月11日,所有界別,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

約定大家。

學界同盟2017
高等教育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