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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年前的懦弱 卅年後的苦果——1986反核運動

卅年前的懦弱 卅年後的苦果——1986反核運動

1986年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廠的大型集會。

今年剛好是1986年香港反核運動30週年。那次運動我一直參與。最近偶然翻出當年的檔案和記錄,不勝唏噓。雖然事隔30年,其實政治上從未過去,因為當年種下惡因,便成今日苦果。前幾天民主黨的胡志偉還說,對中共信守承諾要「疑中留情」云云。都被中共賣豬仔賣到前途盡喪了,還「疑中留情」,奴性是否太強了?這個奴性,在1986年便已盡顯。

1986年的群魔亂舞

1986年4月26日,蘇聯切爾諾貝爾核電廠嚴重洩漏幅射,引起港人擔心當時開始興建的大亞灣核電站是否安全。早在1982年當工程宣布時,我當時所參加的團體新苗社(後來改名為先驅社),在期刊中表示反對,不過當時應者寥寥。直到切爾諾貝爾事件爆發,才驚醒港人,當年5月,由長青社、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等一百多個團體成立「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廠聯席會議」,反對興建大亞灣核電廠。7月13日,聯席會議在全港收集了104萬名市民簽名。這可說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簽名運動,至今也沒有打破。

然後,今日所見的群魔亂舞,當日便已預演一通。保皇黨全面動員,實行「反反核」。親北京學者薛鳳旋,叫反核者不如去跳海。尊子的漫畫才好笑,他畫了一幅牆,上面先有個「反核」標語,然後前面越來越多的「反」字做跟帖 – 反核與擁核兩派鬥氣,你貼一個「反」,我再貼一個「反」。

立法會在休會前,就大亞灣核電廠計劃辯論。港英堅稱毋須暫緩計劃。接著,便輪到行政立法兩局議員到美國、法國和維也納考察後, 考察的結果就是各國的核電廠都很安全,大亞灣核電廠應該去馬。我當時的筆記這樣寫:「中港當局的態度都很強硬,但是他們在道義上和信譽上都大受損失。中共蠻不講理,港英內部出現分化,機電處長和天文台長對港英的安全保證也表示不滿。立法局的考察團被社會人士譏笑。譚惠珠自相矛盾,左支右絀,初則嚴責李柱銘(說9月份內就會簽訂合約),現在卻證實了。一連串事件增長了群眾信心。一天合約未簽,一天仍抱積極的希望。」

張文光賊過興兵

但整個香港上層,面對反核與擁核的對立,都在頓足高喊「社會撕裂了撕裂了」。這些壓力,很快就在聯席會議中折射出來。司徒華沒有參與聯席,但徒弟張文光則聯席成立後參加了,卻很快成為從內部廢掉反核運動武功的推手。

聯席會議在簽名運動後,籌備上京陳述意見。聯席會議當時有內部通訊,記錄了當時聯席的重要動向。主流派一開始就為上京的態度定調,反覆強調「不須強調(施加)壓力;使中國官方能在互諒互讓下接受反核,不會誤會為擴大對抗;是對話,不是對抗」。

這種對話主義很可笑。既是只針對核能發電,又只是簽名請願,當然就不是要打到共產黨了,當然是對話了。不過,張文光等人的意思,事後證明,不是這樣,而是指要嚴嚴限制運動超越他們的控制範圍,並且一有機會便在內部捏死運動。這在8月中開始討論後續工作時便暴露無遺。我手上的內部通訊,記錄了8月23日大會會議就將來行動的辯論和決議。主要的爭論有兩條,一個是幾時搞集會,是在簽約前還是簽約後;一個是在何處搞,在維園還是摩士公園。

力謀縮小運動

現在如果有人再搞反對興建核電廠的行動,當然會盡量在簽約前了。豈有自己選擇在米已成炊之後才張聲反對呢?當時一小群運動參與者(包括我所屬的新苗社)好多次遊說大家在9月28日簽約之前搞集會。信不信由你,張文光和夏文浩等人,缺贊成拖到十月簽約之後來搞。張文光更威脅,如果在維園搞,教協就會退出聯席。這對於他們獲得多數非常有用。下面是會議記錄:

「10月5日在摩士公園舉行集會:贊成:23,反對:5」

「9月28日在維園集會:贊成:10;反對:28 」

上述記錄也顯示了,兩種意見在何處搞也是對立的。維園比較摩士大很多,交通也方便得多,如果想盡量發動群眾,當然首選維園。在接下來的幾場會議,張文光等人卻力主在摩士,理由是「人數不夠一萬怎麼辦」?呵呵,你簽約後搞,賊過興兵,民氣都給你弄散了,人數不夠的擔憂,便好像很真實了。其實所謂理由,都是歪理,不過是為了盡量縮小運動而已。

不容民眾發聲

接著在9月15日聯席會議大會再討論集會的細節。這時再發生爭論。內部通訊11期所記會議有以下記錄:

關於10月5日集會是否容許台下發言:

「各會對程序內應否有台下發言,有不同意見。部分認為民眾大會理應有民眾在台下發言。反對者則認為台下發言難控制,並認為聯席會議的代表性比台下的個別人士為強。」

「新苗社區龍宇動議:

大會上容許20分鐘台下發言。可中斷破壞者發言,並由主持宣布大會對此發言不負責任。(不通過)」

這些後來成為民主黨/支聯會核心的主流泛民,搞的集會從不容許台下發言,理由都是「發言難以控制」。而當時主張容許的人,已經作出讓步,就如我的動議所顯示的。經歷過傘運的人,看到這種理,大概會覺得豈有此理。在超過兩個月的時間裡,金鐘大台雖然很後期才有台下發言,結果有沒有不可挽回的破壞呢?沒有。只有百家爭鳴。聽眾對立場差勁的人,往往報以噓聲,並非沒有判斷力。其實沒有判斷力的,反而是這些時刻擔心民眾太愚蠢,容易被人煽動的所謂民主派。

然後終於到了10月5日的摩士公園集會了。我至今保存當時聯席發出的單張,上面寫有五六條大會規則,其中第3條是:

「未經聯席會議許可,任何個人或團體,嚴禁攜帶及使用擴音器、派發單張或作任何宣傳。」

一切要我批准

「未經許可…嚴禁任何宣傳」?連支持反核的,也不能宣傳嗎?都要預先批准嗎?傘運失之於太無紀律 – 連真正使用暴力去破壞運動的人,不只容許,甚至退讓,鑄成大錯。但卅年前的反核集會,居然紀律嚴密如共產黨!誇張一點說,放個屁可能都要預先批准。他們的特點是,對於中共,軟弱太甚,對於民主左翼,則嚴厲如共產黨。這套把戲,後來在八九民運便全面大規模應用了。

不過,當時的反核運動,有趣之處就是主流派並非只排擠打擊民主左翼,而是任何為中共所討厭者,都排擠打擊之。內部通訊2期所記的7月27日會議記錄便很有趣:

「執委會反對十月革命(應為十月評論-區註)、中國之春、革馬盟加入聯席會議。」

打擊一切不見容於中共者

不容十月評論和革馬盟加入,這個可以理解,因為他們是左翼。為何連中國之春都要排斥呢?原因很簡單,因為中共討厭嘛。當時主流派的最核心者,即參加了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司徒華,雖無參加聯席,但透過張文光,使用種種手段,確保反核運動不會惹中共不高興。否則,如何可以令中共安心,讓自己九七後參與治港班子呢?到今天胡志偉仍然「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其來有自。

尤其是一個月後,他們就要發起民主促進會,搞11月的高山大會呀。不先排擠所有為中共不喜的人,如何向中共交心呢?

平心而論,主流派對中共奴性立場,並非反核運動不成功原因。但主流派這種奴性,對於剛剛起步的民主意識,無論如何都是打擊之而不是促進之,這就罪莫大焉了。這導致人民,從中上層到下層市民,對於何謂民主,實不了了;對於中共的幻想,亦實在虛妄。這些弱點,到傘運便暴露無遺。而這個責任,首先便歸主流泛民,特別是民主黨及其前身。民主派不可能擔保一戰成功,但民主派應該任何時候都盡量啟發民眾,提高民眾的議政參政能力,也同時從民眾學習,不假扮救世主。這點一定可以做到。做不到便是不稱職;做相反之事,便是罪過了。
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

很快11月的高山大會到了。這次輪到新苗社被拒之門外了。當時民促會只敢提出要求九七後實行一半直選。循序漸進嘛。我們認為目標太低了,提出要全面普選。中共是否容許並非重點,因為民主從來都靠人民自己爭取。不過,鑑於求同存異,當時新苗社仍然想加入民促會。但收到的答覆是,你們要求太高,與本會立場不一致,所以拒絕了。

凡講起香港民主運動,主流泛民都一定從11月高山大會講起。如此,便一筆抹殺掉1970年代的反殖民主運動了。不止如此。主流泛民努力縮小運動,拼命打擊民主左翼,結果是更加削弱民運,更無力爭取到民主。罪莫大焉。當然了,歷史總是勝利者寫的,幾十年來他們都令市民相信,得不到民主不是他們路線有錯。不過,歷史又總是頑強地要顯露真相的,無論如何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