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法例規管倒泥不足 朱凱廸批變相容許私人堆填區

法例規管倒泥不足 朱凱廸批變相容許私人堆填區

(獨媒特約報導)天水圍泥頭山事件,令社會關注當局選擇性執法,對非法倒泥視而不見、執法無力的問題。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今早討論非法倒泥問題,環境局僅提出在黑點安裝監察攝錄系統及强制拆建廢物收集車輛使用全球定位系統(GPS),並無倡議修訂法例堵塞非法倒泥漏洞,委員會將於來年就是項議題舉行公聽會。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只要私人地主同意並通知環保署,便可以「合法倒泥」,環保署無權執法。部份土地特別是鄉郊地區,如未屬《城市規劃條例》下依據法定圖則規管,則規劃署亦無權執法,法例漏洞令泥頭山處處。

在會上,朱凱廸批評《廢物處置條例》規管私人土地倒泥「無力」,變相容許私人堆填區出現。朱凱廸又詢問何時將大嶼南等鄉郊地區納入發展審批大綱圖規管。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謝展寰無正面回應,僅稱可從地契、安全等其他方法處理。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吳文傑則稱,收到私人地主倒泥通知後會知會其他部門,地主亦需符合其他法例要求,朱凱廸諷屬「射波機制」,將責任推卸其他部門。

螢幕快照 2016-12-19 上午9.33.14

姚松炎詢問當局何時制訂環境基線資料,又詢問會否修例令規劃署在全港土地上均有執管權,以及如何利用航拍資料監察非法倒泥。當局回應稱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時會考慮多方面的問題,環境基線資料是其中一個考慮,該些資料主要參考航拍資料。當局又稱《城市規劃條例》並非打擊非法倒泥的法例,但會對修改法例持開放態度。對於會否公開飛機拍攝的資料,當局回應稱資料相當多,指如議員知悉具體地段資料可提供相關資料。

審計署報告早前揭發,環保署的建築廢物處置計劃收費自2006年起未有調整,10年間未收回的成本達38億,署方設置的黑點攝錄系統解像度低,無法提出檢控。民主黨尹兆堅在會上跟進攝錄系統問題,當局回應稱改用Webcam後解像度較高,成本亦較低,執法會較容易。

民主黨鄺俊宇則批評當局無力應對現有的泥頭山。人民力量陳志全質疑當局是執法權力、人手還是決心不足,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稱當局決心已有增加,執法行動亦有所加強。

工聯會郭偉強及自由黨邵家輝稱市區亦有非法倒泥問題,傾倒亦非採用大型泥頭車,GPS系統無法應對,又認為罰款過低。當局補充稱除大型泥頭車外,小型貨車亦或包括在須裝設GPS系統在內。

現行有多條涉及非法倒泥的法例,包括《廢物處置條例》禁止在政府土地及未獲土地擁有人同意前擺放廢物,2014年8月起在私人土地擺放廢物,亦須獲書面同意及獲環保署認收。環保署亦可根據 《 空氣污染管制條例 》、《 水污染管制條例 》、《 噪音污染管制條例》 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執法。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如屬發展審批大綱圖及分區計劃大綱圖下的土地,在自然保育相關的地帶倒泥須先獲許可,當局在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 、「停止發展通知書」或「 恢復原狀通知書 」等指令。 另相關條例亦包括《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地契條款、《建築物條例》及《郊野公園條例》。

土地正義聯盟等多個團體早前發出聯署信,促當局修改法例應對非法倒泥,包括在任何土地上倒泥須先獲許可、將鄉郊土地納入《城市規劃條例》規管、公開土地資料數據庫等。

(now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