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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土木工程拓展署設立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及重組各現有拓展處的人手編制建議」意見

就「在土木工程拓展署設立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及重組各現有拓展處的人手編制建議」意見

致: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及各委員

就「在土木工程拓展署設立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及重組各現有拓展處的人手編制建議」意見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將於11月22日討論在土木工程拓展署設立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及重組各現有拓展處的人手編制建議。「大嶼山拓展處」其實在上屆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過,現只是改為「可持續大嶼辦事處」。我們認為新開設的辦事處企圖用「可持續」之名,遮掩以基建工程「拓展大嶼山」為實的目的。

聯盟對於「可持續大嶼辦事處」有以下質疑:

大嶼山發展的方向仍未有共識,大嶼山的藍圖要於下年才有初稿。相關諮詢只做了三個月,而且該份以發展主導的諮詢報告,引來公眾極大的爭議和反對。立法會亦未就大嶼山發展諮詢報告作出回應。換言之,大嶼山的發展和保育仍然未有綱領,在無共識及方向的情況下,貿然要求開設一個分區的辨事處並不合理。

「可持續大嶼辦事處」,雖然文件多番指出要保育及發展平衡,但辨事處仍然是土木工程拓展署主導。文件所列的發展計劃非常清晰,相反保育的項目只有一項且仍在探討。加上,環境保育相關的新設職位只有一個林務主任。真正要做到大嶼山的永續發展,涉及整體大嶼山的環評策略性研究、基線評估、承載力研究、交通管制、歷史文化保育研究及措施、鄉郊文化保育,並為上述各項定立指標,以環境局牽頭做好基礎環境研究及保育措施,而非由土木工程拓展署一個開拓工程的執行部門負責。

辦事處推行及統籌的項目及計劃包括(不限於)文件所列的16項,有不少仍在討論階段,有些甚至濫竽充數,16項工作當中,

(一)已在進行中的項目,包括a. 推展東涌新市鎮擴展計劃/b. 東涌第54區房屋發展的基建工程/c.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上蓋發展/g. 梅窩,大澳及馬灣涌改善工程/m. 大嶼山的地區改善工程等

由於在大嶼山保育及發展未有共識,缺乏綱領的情況下,並不適宜貿然開設一個新的辦事處。若然上述工作項目出現人手不足情況,應該在現有的拓展處(港島及離島拓展處)對應新增的工作量開設前線職位。

(二)仍在討論的項目:f.中部水域人工島策略性研究(包括東大嶼都會)/d.欣澳填海/e. 小蠔灣填海

上述項目仍在討論階段,能否推行尚且未知。當中中部水域人工島策略性研究項目仍未通過立法會工務小組。加上,香港2030+剛開始諮詢,東大嶼都會(即中部水域人工島)亦在主要諮詢項目之一。本聯盟早前曾參與由環保團體發起的聯署,以及由本聯署發起的聯署,共有近5000人反對東大嶼都會計劃。加上,負責機構的意見調查結果亦顯示超過51.2%回應者不贊同「進行研究,探討發展東大嶼都會及利用人工島發展新的核心商業區」。東大嶼都會預計會牽涉多個地區和龐大的財政開支,相信是此新拓展處最重要的工作,為此新增職位實屬偷步。

(三)o. 安排或支援地區活動

大嶼山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和綱領仍然未定,怎樣在現有的活動(銀礦灣音樂節)推廣?銀礦灣音樂節本來由鄉議局主辦,土木工程處是否應該參與地區活動工作?該支援哪類工作又怎樣判斷?此舉只會令公眾質疑政府是否借可持續之名,軟推硬體經濟發展為實的發展概念。

(四)毫不相關項目:(p) 索罟灣前南丫石礦場發展

索罟灣前南丫石礦場發展屬於離島範圍,不應列入可持續大嶼辦事處的工作之一。承上所述,應該在現有的拓展處(港島及離島拓展處)新增前線職位處理。

基於以上原因,聯盟反對開設「可持續大嶼辦事處」

守護大嶼聯盟謹啟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