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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公移山

愚公移山

贏官司是開心的,起碼不用社民連負擔更多的罰款,我差點連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扣起我那一千元保釋金都忘了拿(傳票案都有保釋金,聞所未聞)。然而,贏官司不代表我好勁,其實大家都可以,我只是跟長毛學習而已(快去買長毛本《我反抗‧故我在》讀讀吧!)。

事實上,在我身後,有多次提點我的資深大律師和大律師,教我盤問,教我訴訟程序,衷心感謝我的前輩;也非常感謝 Edward Wong 博士替我補了兩次課,為我預備大量資料參考,感謝 Ma Jai 和 Figo Chan 替我做筆記。感謝控方大律師君子之戰,沒有使橫手;感謝港鐵職員李站長說誠實話,雖然他是控方證人,但他是個老實人,沒有存心置我死地,我知道,站長理解我抗爭的緣由,我們並非敵對,由始至終我的敵人只是那些大魚大肉,坐收千萬年薪的所謂港鐵高層。
勝與敗,我認為也很視乎裁判官是否開明。不要視法官像個機械人,世界各地的法官都沒有完全中立,他們有自己對法律的想法,可以是開明派,可以是保守派。今次,是我有幸碰到一位思想較為開明的裁判官(趙芷筠),正如上次在東北案遇到溫紹明一樣。我的工作,只是做好盤問,做好結案陳辭罷了,勝與敗,由法庭裁決,亦無礙我日後的抗爭。

法律這東西,不屬於基層市民,大多小市民在莊嚴的法院和繁瑣的法律程序下,早已認罪承擔刑責,在法庭內的基層市民面對的不公其實多不勝數,因此大家也不用對法庭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認為這是公義的處所,對不起,我不認為現實是這樣。只是,我們盡力去維繫一套規矩保障自己,叫「法治」,希望在不公中尋找公義,盡力保障我們不會無止境沉淪罷了。

其實,類似這樣的控罪可以一認罷了,反正都只是罰款,我原本真的是打算公民抗命承認控罪算了,但民間「資深大律師」梁國雄和烈火戰牛曾健成卻鼓勵我要抗辯,而且,今次港鐵一口氣告我們七個示威者,才讓我下定決心要竭盡所能,跟港鐵鬥爭到底。正如我之前所提及,一個無受法律訓練的人打官司,不但控方看你不起,連法官(我感覺上)都會覺得你麻煩、搞事。無妨,我只是想說一些我相信的東西,即使一路走來被白眼,還是低下頭來挺過去。誠然,裁判法院的勝訴不成案例,因此不算甚麼勝利,也沒有做到甚麼,起碼目前港鐵或政府仍未有任何退讓。因此,我在這裡多說一遍,歡迎港鐵馬上上訴,我已經準備好下一場戰鬥。

我們不啻要爭取更闊更多的人權,更要爭取到政策的改變,就是將港鐵般的公用事業收歸公有,民主決定交通資源分配,回購港鐵,立即減價,公義分配,還富於民。可能你認為我太理想,但我也不急,一步一步,凝聚民氣,我們可以做到的!五年前,我向社民連建議去港鐵站內公民抗命反加價貼貼紙(甚至瞓路軌……),以及衝擊港鐵競步賽(但最後卻無告我,反而告了其他戰友……),很多人都以為我們是傻的,結果,往後幾年,不少政黨都一起在港鐵站內反加價,最後連民建聯都說港鐵加價無良,要改善「可加可減機制」,再至林鄭月娥說港鐵是其中一座要移除的大山,我就知道我們有可能會改變到一些事情。

我們是愚公,這座大山不需要林鄭來移,由我們一起來移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