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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差不多先生看大愛論述的粗疏

從差不多先生看大愛論述的粗疏

節目重溫

筆者的教會有兩個有心人(毒撚)搞了一個命名為《502常人》的Facebook直播節目,香港時間每逢星期一晚上十一點至約十二點現場評論不同的社會議題(節目時間調動會事前通知),過往探討過的議題,包括基督教協進會舉辦的特首選委選舉是否有問題、美國福音派在早前的美國總統大選中的政治取態是否符合基督教的精神、香港教會發展的趨勢是否健康、香港歷史重光等。雖然節目與著名商台廣播節目《光明頂》的時間重疊,但如讀者欲做一個不「離地」的信徒,或對部分基督徒如何公開探討公共神學的議題,不妨可嘗試收看這個直播,或待有空時重溫上載了的片段。

在2017年1月2 日,兩位節目主持人請了嘉賓Timothy來探討香港難民的問題。筆者必須先作少許利益申報,以免有人誤以為筆者刻意偏袒節目的嘉賓,或誤會筆者與他「有仇口」:筆者曾與其中一個節目主持在某個星期四相約到佐敦某間餐廳吃午飯,並商討如何帶一個探討「伊斯蘭國」的團契週會時,那位節目主持同時約了Timothy一起前來吃飯,所以筆者是從那一刻開始認識Timothy,並且知道他是做服待寄居在香港的難民的工作的。印象中,Timothy對工作非常有熱誠,而且對工作的細節非常熟悉,就如在節目中,他提醒我們要留意難民與港人的文化差異,不要用自以為愛別人的一套強加諸別人身上。又例如,他指出,港府不是沒有資源給予難民較佳的待遇,而是把資源投放在一系列的大白象工程中,這又令筆者想起,儘管善待真正的難民可顯示出香港的世界性,但民建聯一方面以偏蓋全地藉部分「假難民」的存在,抹黑一些真正受政治或宗教迫害的難民,另一方面又無所不用其極地通過一系列的大白象工程,到底哪一方才是真正浪費港人的資源呢?

不過,Timothy提出的大愛論述,筆者便認為有些值得斟酌之處。我們談貧窮,除了會談「絕對貧窮」外,亦會談「相對貧窮」的問題。其實談論大愛時,亦會有絕對和相對的標準。  

由於節目探討的是香港基督徒應如何對待寄居在香港的難民,所以絕對的大愛標準,指的應是上帝提及的標準。然而,到底什麼才是大愛的聖經標準,連研究聖經的學者也得不到絕對的共識。而且,聖經指出,在實然上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完全做到聖經提及的標準(如有的話,請站出來反駁筆者)。

我們談及人類可觸及的「大愛」境界,其實不免有相對的成分,而且是有兩種相對的標準:一是不同人之間的比較,例如甲願意委身服侍基層家庭,乙卻千方百計欺騙基層家庭的錢財,甲便比乙更有「大愛」;二是自己與自己的比較,例如,原先自己「小愛」的範圍只延伸至核心家庭的家人,那麼嘗試愛自己和核心家庭成員以外的人,便是實踐「大愛」的開始。

可是,如果把相對的標準凌駕於絕對的標準,可能使「大愛」的標準不斷被降低,而不是使更多人以大愛行事。例如,若一百個人中,有九十九個會欺壓窮人,那麼剩下的一個既不欺壓窮人,也不主動幫助窮人的人,在俗世的標準已顯得相對有「大愛」,但那剩下的一個也明顯不符合聖經的大愛標準(筆者認為聖經標準只用來規範基督徒,而非基督徒用來規範非基督徒的工具)。

此外,相對的標準亦會把「大愛」者變成胡適所指的「差不多先生」。比方說,我們又或許會把一些看起來已很接近大愛標準的行為稱為「大愛」的行為,但到底那些行為距離真正的大愛還有多少,考究的人卻少之又少,但這便讓「大愛」一詞留下廣闊「搬龍門」的空間。

Timothy所提到的難民工作,筆者認為是有意義的。他提到善待真難民時要注意的細節,筆者更要跟他多多學習。然而,雖然基督徒嘗試用聖經訂下的準則或學像耶穌如何對待受壓迫的人,但我們終究不是上帝或耶穌,所以我們是不可能做到以真正的大愛對待難民的。基督徒認為上帝或耶穌能夠以大愛對待難民,那是拿人類與神比較得出的結果,但若拿神的各種行為作比較,我們便難以分辨出神愛難民和愛其他人在本質上的分別。

其實,若拿神的標準來說,我們極其量能從衪的大愛中學到一些皮毛,然後又萬幸地沒有因為個人的愚昧和無知,使那些難民以至社會整體面對更糟糕的處境。我們未必好像那些中傷或欺侮在港寄居的難民的人士般「仆街」,但我們相對性的「大愛」只能在那些「仆街」面前顯明出來,回到神的面前,我們並無甚麼可誇的。所以,若有人指出,雖然不少基督徒強調大愛,但他們實際上做不到大愛,從神的標準來看,他/她的批評基本上是成立的。

談到大愛,亦讓筆者稍為岔開話題談些與直播節目不直接相干的事情。過往有不少基督徒批評自由至上主義(Libertarianism)或芝加哥經濟學派(兩者有重疊之處)鼓吹自利性的行為,因此這它們是不道德的。但是,無論是自由至上主義,抑或芝加哥經濟學派,也不反對自願性的利他性行為,它們只是反對強制性導致好心做壞事的措施。各位基督徒可以不同意自由至上主義和芝加哥經濟學派的結論。但即使如此,它們仍可給予基督徒群體一些反思:基督徒會否連自願性的利他性行為也不願做呢?倘若有基督徒連自願性的利他性行為也不願做,他們還有甚麼道德力量批評自由至上主義和芝加哥經濟學派呢?

話說回頭,如果基督徒不加思索便認同善待寄居在香港的真難民便是大愛,或要用大愛方可做到善待寄居在香港的真難民,那可能反映他們日常生活出了問題。事實上,寄居在香港的難民,與那些寄居在歐洲的敘利亞難民的最大不同之處,是前者不如後者般會對原居地的人構成恐襲的威脅。所以,要與前者共融所需的大愛程度,遠遠不及與後者共融所需的程度(但如果有朝一日香港也遭受恐襲,港人的判斷便很可能有明顯的不同)。筆者在想,到底是不是基督徒在日常生活普遍愛別人的程度過於偏低,或原先愛別人的範圍過於狹窄,所以願意善待寄居在香港的真難民,便算得上是相對上的「大愛」呢?抑或要聲嘶力竭、大鑼大鼓地強調「大愛」,才能勉強使閣下願意善待寄居在香港的真難民呢?其實,愈是高調地提倡「大愛」,反而愈曝露出內在的虛弱,情況便好像中共強調反貪污一樣,做不到才要繼續大鑼大鼓地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