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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本無罪 展覽自欺欺人

廣告本無罪 展覽自欺欺人

港府豪花158萬,於港鐵牆身為「故宮全接觸」大做宣傳,被網民批評浪費公帑後,康文署指上述宣傳是展覽,而非廣告。

除了歷史是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文字也是一個任人魚肉的小可憐。展覽廣義而言即是展開讓你瀏覽,港鐵牆身宣傳的確有此效果。但是廣告即是廣而告之,是一種促進認識的推廣活動,因此,將港鐵牆身宣傳視為廣告,有何不可?看來康文署對廣告二字心中有鬼,但鬼從何來?

本來,康文署推出故宮文化活動,做做廣告實無大礙,其他文康活動也有賣廣告。然而Perception is reality,大眾既然將康文署的「故宮全接觸」文化活動與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爭議相構連,那麼,康文署就必須心中有鬼地避開富有「美化包裝及刻意說服」意味的廣告二字,換成形象較高雅一點的展覽。

然而文化展覽是個有益活動,寄望眾人主動走去欣賞認識,康文署將港鐵牆身宣傳視乎展覽,那麼,康文署必定希望大眾前往港鐵細心觀望,這豈不是有圖利港鐵之嫌?視為廣告,可視為康文署與港鐵之間正當買賣。視為文化展覽,卻是康文署向港鐵付巨鈔,去推廣一個有利於港鐵形象及營運收入的活動,這說不過去。

當初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的最大爭議,是林鄭怕諮詢會讓中央尷尬,可見林鄭當日太過關心中央感受、先斬後奏的後遺症至今依然陰魂不散,連康文署的一個故宮文化活動都要搞到彷似見不得光。

故宮無罪,廣告無罪,但港府只顧逢迎北京及自欺欺人有罪,而故宮及廣告則陪著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