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誰人授權,誰人受權

誰人授權,誰人受權

在西九故宮的記者會,林鄭月娥幾次提到「授權」二字,包括董事局如何「授權」栢志高委任嚴迅奇,立法會如何「授權」政府動用公帑,政府如何獲「授權」進行籌備工作。簡單來說,就是試圖將自己的黑箱作業合理化。殊不知,這反而更突顯了政府權力正當性不足的問題。

林太,請你搞清楚,你為官三十幾年,從來無獲得過香港社會的授權。九七之前,你的權力來源是英國政府委任的港督;九七之後,是中共透過一班代理欽點的行政長官。無論是你、栢志高、梁振英、以至當初決定請你做AO的官員,最終的權力來源都不是香港市民。甚麼西九管理局、諮詢委員會,亦只是這個名不正言不順的政權用以扮作公平公開的假面具。即使是貌似民主的立法會,亦只有在建制派甩轆的時候,才能真正執行社會大眾的意志。

由林鄭批評民選議員「有權用盡」開始,已可見到此人是如何被豬油蒙了心。能說出這樣不知廉恥的話,證明她是連自己都欺騙了。戴了這麼多年的烏紗,日日和大陸高官、富商巨賈打交道,恐怕她真的以為自己代表了人民,以為普羅大眾是自願將權力交到她的手上。

誠然,我們都很容易混淆了「慣常做法」和「正確做法」。但錯的事情說一千次也不會變成對的。這麼多年來,林鄭以至整個政府之所以能繼續收稅、繼續運作,不是因為社會授權,而是因為我們選擇妥協,選擇接受和忍受你的權力。「受權」與「授權」之間,相距何止十萬八千里。

當然,名不正言不順,不等於獲委任者能力低劣,不等於所做事情一無是處。黃仁龍擔任律政司司長七年,雖然權力來源源於中共,但民望一直處於高位;消防救火、警察捉賊(真個啲賊,唔係運送物資的示威者),即使未經社會正當授權,一樣不會有人反對。但明知權力的正當性站不住腳,在處理爭議性議題時便應加倍小心。憑著自己封給自己的認受性,不斷擴張權力,無疑是將市民逼上絕路。

林鄭愈是搬出條文、往例去證明自己做法無錯,愈是令人追溯到問題的本源。政府少做少錯,市民反而未必會關注到制度問題。倒是面對林鄭合法合憲的「霸王硬上宮」(雖然是否合法還要看法庭裁決),社會才真正意識到整套「行之有效」的政府體制是何等不合理。兜兜轉轉,還是回到了那個問題:沒有真普選,政府的認受性就無從談起。在批評反對聲音之前,請先弄清「授權」和「受權」的分別。今日你綁手綁腳,不是市民的錯,要怪就怪你在北京的主子,當初為何堅拒讓港人建立一個有認受性的政府。

讚好作者Facebook專頁

(圖片來源:路透社)